热门资源 更多>
第七章、测量标志保护第三十五条 测量标志受国家保护,禁止下列有损测量标志安全和使测量标志失去使用效能的行为 一,损毁或者擅自移动地下或者地上的永久性测量标志以及使用中的临时性测量标志的,二,在测量标志占地范围内烧荒、耕作 取土.挖沙或者侵占永久性测量标志用地的、三、在距永久性测量标志50米范围内采石,爆破。射击 架设高压电线的,四,在测量标志的占地范围内,建设影响测量标志使用效能的建筑物的。五 在测量标志上架设通讯设施,设置观望台、搭帐篷。拴牲畜或者设置其他有可能损毁测量标志的附着物的.六 擅自拆除设有测量标志的建筑物或者拆除建筑物上的测量标志的.七,其他有损测量标志安全和使用效能的,第三十六条。设置永久性测量标志,需要依法使用土地或者在建筑物上建设永久性测量标志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扰和阻挠,第三十七条.建设工程项目的规划 建设应当避开永久性测量标志 确实无法避开。需要拆迁永久性测量标志或者使永久性测量标志失去效能的,在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时,应当一并办理测量标志的迁建手续,涉及军用控制点的,应当征得军队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所需迁建费用由工程建设单位承担 第三十八条,永久性测量标志的建设单位应当对永久性测量标志设立明显标记,委托当地有关单位指派专人负责保管,与其签订,测量标志委托保管书,并在测量标志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造册登记。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做好所辖区域内的测量标志保护管理工作、第三十九条、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市的永久性测量标志档案。对全市的测量标志实行定期巡查和维护 永久性测量标志的维护管理费用.财政部门应当予以保障,公安机关应当配合测绘部门共同做好测量标志保护工作.本市对在保护永久性测量标志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