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部分.附则附则一、本规定用词说明1。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与准则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下列.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 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 宜.反面词采用,不宜。4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它有关标准或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应按 执行 或.应符合 的要求,或规定.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或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执行,3.本技术规定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不大于.不少于、不小于,包括本数.所称的,大于,小于、以外。多于,少于.不包括本数、附则二,名词解释1,城乡规划.对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具体安排和实施管理.2,城市设计,对城市体型和空间环境所作的整体构思和安排.贯穿于城市规划的全过程 3.容积率。一定地块内 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4 建筑密度,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用地面积的比例 5.道路红线.规划的城市道路路幅的边界线 6,建筑红线 城市道路两侧控制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如外墙,台阶等.靠临街面的界线,又称建筑控制线 7。人口毛密度.单位面积的居住用地上居住的人口数量.8,人口净密度,单位面积的住宅用地上居住的人口数量。9,绿地率。城市一定地区内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该地区总面积的比例、10 建筑间距,两幢建筑的外墙面之间最小的垂直距离,根据各地区的气候条件和居住卫生要求确定的、居住建筑正面向阳房间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获得的日照量、是编制居住区规划确定居住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11、城市道路网密度、城市建成区或城市某一地区内平均每平方公里城市用地上拥有的道路长度,12、低层居住建筑、指层数为1层至3层的住宅建筑、13.多层居住建筑。指层数为4层至6层的住宅建筑,14、中高层居住宅建筑 指层数为7层至9层的住宅建筑、15,高层居住建筑.指层数等于或大于10层的住宅建筑。16。低层非居住建筑,建筑高度小于或者等于10米的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17.多层非居住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米 小于或者等于24米的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18,高层非居住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19、裙房,指与高层建筑紧密连接,组成一个整体的多.低层建筑,裙房的最大高度不超过24米.超过24米 按高层建筑处理,20,地下室,房间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差超过该房间净高1.2的房间,21 半地下室.房间室内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差超过该房间净高1,3且不超过1、2的房间,22。旧区.指端州区由江滨路,西江南路,端州六路、康乐北路、翠星路.星荷路、端州四路。工农路围合的范围 23。新区,指除旧区以外的城市规划区范围、24、飘窗,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附则三、计算规则1 容积率计算、1,容积率、在建设用地范围内 所有建筑物地面以上各层建筑面积之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计算公式为,容积率、地面以上建筑面积 建设用地面积,无半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地面高度不超过1 0米时。容积率,地面以上建筑面积,半地下室建筑面积 建设用地面积.半地下室地面高度超过1、0米时、不包含1.0米.时,按地下空间所述计算,2.地下空间 地下室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以室外规划地坪为基准.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地坪不超过1.0米,含1、0米,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地坪超过1,0米且不超过1、5米时,建筑面积的1,2计入容积率、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地坪超过1。5米,含1,5米、时、建筑面积全部计入容积率。3、架空层、建筑物首层及以上布置层高3 0米以上的架空层,如用作通道、布置绿化小品。居民休闲设施等公共用途的,其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地块容积率 只计入总建筑面积、但电梯井 门厅。过道等围合部应计入容积率 架空层应满足以下条件,以柱、剪力墙落地、视线通透.空间开敞、无特定功能,只作为公共休闲.交通。绿化等公共开敞空间使用,架空层应计入建筑层数.并不得围合封闭改作它用或作为出售 出租等商业用途。深基础架空层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计算、坡地吊脚架空层有实质用途的,50,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计算 在建筑物内部,包括首层,其它楼层及地下层,或外部提供对外开放的全天候步行空间或通道、将周边建筑物与城市街道,广场,游园、购物中心等公共空间体系联系在一起且其有效宽度不小于4米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计算,增加,4 市政设施用地选址确有困难的 可在城区规划建设区范围里的地块内.规划设置为地区服务的市政公用设施,如变电站,电话局等,设置在拟建建筑物内的、在计算容积率时 可不计该设施的建筑面积,单独设置的.在计算容积率时 可不计该设施的建筑面积和占地面积、但在计算建筑密度时.必须计入该设施占地面积.5。商住综合楼,或商办综合楼。的容积率控制指标。按不同性质的建筑面积比例换算合成 其建筑密度按照第6章表6.1中的规定执行、高层商住综合楼商业用房的建筑面积应至少占总建筑面积的10、不足10、的。其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的控制指标按高层居住建筑的规定执行,多层商住综合楼商业用房应至少占两层以上。含两层,仅设底层商店的.其容积率和建筑密度控制指标按多层居住建筑的规定执行,其中。综合楼容积率指标的换算按下式计算,A、A1M1,A2m2、M.式中、A、折算的容积率.A1,商业建筑容积率指标 M1,商业建筑面积 A2 居住 或办公,建筑容积率指标、m2、居住 或办公.建筑面积 M、商住综合楼.或商办综合楼,的总建筑面积 6,屋顶的楼梯间,电梯间,机械房。水箱间等的附属设施 其水平面积之和不超过标准层建筑面积1。8的.不计入容积率。2,地块面积计算、1.地块边界,地块的划定应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相衔接.限定在单个街坊范围以内 地块四至边界应以城市道路 河流等自然边界和相邻地块边界为界限,街坊内建设用地性质不同类的、应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细分地块.2。地块面积,地块面积以城乡规划管理部门正式划定用地范围的面积为准,3、建筑面积计算 按国家有关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计算 即。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 2005,1,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 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 2面积,附图1。地下室。半地下室图示,2,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附图 2。坡地建筑及深基础地下架空层、3 建筑单体含有飘窗设计的。须在申报图纸中提供飘窗大样、以确定构造形式及其窗台高度.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飘窗。可不计入建筑面积和容积率指标.a、飘窗窗台面与室内地面的高差大于或等于0.4米、b,突出外墙结构边线小于或等于0。6米,c.窗台面至飘窗顶板板面高度小于2.2米、不符合上述条件。按其飘窗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未突出外墙结构边线的窗并且窗台在外墙结构边线内侧设置的,其建筑面积的计算按飘窗处理.4。建筑层高计算。1 住宅标准层层高.2、8。3.3米 含3。3米.原则上不应超过5米,若设计层高小于2,8米。不予审批,若层高大于3,3、小于等于4。4米,其建筑面积按该层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 住宅层高超过4.4米的 按该层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低层住宅及跃层.含复式、住宅的客厅层高不受该条限制,2 办公建筑层高一般为3、5米.当层高大于等于4、8米,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计算容积率指标时 建筑面积均按该层面积乘1,5倍计算,门厅,大堂,中庭.内廊 采光厅等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3.建筑面积小于150平方米的商业建筑.层高不宜超过5米.层高超过5米的 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1,5倍计算,并计入容积率 达到2000平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用房,如超市,大型商场 专卖店,餐饮酒店、娱乐等功能集中的商业用房,建筑高度可根据功能要求适当提高,门厅 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可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4、工业厂房层高超过8米。特殊工艺要求除外 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并计入容积率。5,建筑高度的确定,1。平屋面建筑。挑檐屋面的建筑 其建筑高度为自室外规划地坪计算至檐口顶加上檐口挑出宽度 带女儿墙屋面的建筑 其建筑高度为自室外自然地坪计算至女儿墙顶.如附图3所示.2.坡屋面建筑,屋面坡度小于或等于45度的建筑,其建筑高度为自室外自然地坪计算至檐口顶加上檐口挑出宽度,屋面坡度大于45度的建筑,其建筑高度为自室外自然地坪计算至坡顶高度一半处高.如附图3所示,附图3、平屋面及坡屋面建筑高度,3、在以下两种情形下.水箱、楼梯间,电梯间。机械房等突出屋面的附属建筑的高度应记入建筑高度,a,附属建筑的单边边长大于对应主体建筑边长的1.2、b、两个以上附属建筑同一单边累加边长大于对应主体建筑边长1、2 且水平投影面积之和超过屋面水平投影面积1,4。4.相临两幢建筑室外自然地坪存在高差的。应按附图4所示,确定建筑高度,5,在同一用地单位的建设用地内 如两幢建筑物首层均为架空层,南向,或东向。建筑物的建筑高度可自北面。或西面、建筑物架空层的楼面标高起计。参见附图5,6,在历史文物保护地段和星湖风景区及其周边规划控制地带内 建筑高度应自室外地面算至屋脊顶 附图4,坡地建筑的建筑高度确定。附图5,低层架空建筑的建筑高度确定.7,绿地率及绿地面积计算。1.居住小区内计入绿地率的绿地面积包括宅旁绿地,道路绿地。组团绿地及其它绿地。2、宅旁,宅间。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应符合本规定附图6的规定。绿地边界对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算到路边、当道路设有人行道时算到人行道边,沿小区主道、城市道路则算到红线、距房屋墙脚1、5米。对其它围墙,院墙算到墙脚,3 道路绿地面积计算,以道路红线内规划的绿地面积为准进行计算.对仅种植乔木的行道树绿带,宽度按1,5米计.对乔木下成带状,配置地被植物,且宽度大于1,5米的行道树绿带、按实际宽度计、4.院落式组团绿地面积计算起止界应符合本规定附图6的规定.绿地边界距宅间路、组团路和小区路路边1米.当小区路有人行道时、算到人行道边,临城市道路、小区主道时算到道路红线,距房屋墙脚1。5米 5,开敞型院落组团绿地.至少有一个面面向小区路或向建筑控制线宽度不小于10米的组团级主路开敞 并向其开设绿地的主要出入口和满足本规定附图6的规定 6.其它块状 带状公共绿地面积计算的起止界同院落式组团绿地、沿小区主道。城市道路的公共绿地算到红线。附图6,宅旁绿地面积计算、附则四 图示,图示1,建筑间距.图示2、建筑退界图示建筑南北向布置、建筑东西向布置。主要,次要朝向,主要,次要朝向,B、15.米.注,当建筑物边长大于15米时,其离界距离均按主要朝向控制 图示3 视距三角形计算,注 LA。LB为实际计算的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