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电气节能6.1、供电系统6 1 1,矿井供电电压应根据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前后期负荷大小。结合地区电力系统的现状及规划、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计生产能力3、0Mt、a及以上的矿井,宜采用110kV电压供电、0。9Mt,a.2,4Mt a的矿井。宜采用35kV电压供电。0 45Mt a、0,6Mt a的矿井 宜采用10kV或6kV电压供电,2.对负荷矩在20,104kW,km及以下的负荷,宜采用35kV电压等级供电.负荷矩在20、104kW,km。40。104kW,km的负荷,可采用110kV电压等级供电、经技术经济比较.也可采用35kV相分裂导线供电.负荷矩在40,104kW,km 200.104kW.km的负荷,宜采用110kV电压等级供电,负荷矩大于200、104kW.km的负荷.可采用110kV相分裂导线供电、6。1。2 供电线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供电线路应根据供电最大负荷按经济电流密度选择导线截面,并应用5,电压降进行校核,在杆塔和主要金具不升级的情况下、线径可放大1级至2级。2,分区开拓的大型矿井经综合比较、可采用分区供电,6。1。3。主变电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变电所应靠近矿井供电负荷中心,2、应合理选择主变压器容量,正常运行时主变压器应工作在经济运行区、其负荷率宜为额定容量的60.左右,3、大型矿井前、后期负荷相差较大时.经方案比较可选用3台及以上变压器。并可分期安装投运.4,矿井110kV或35kV变电所宜选用有载调压变压器 6 1 4.正常情况下。系统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1.矿井电源宜采用分列运行方式。2 矿井主变压器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6 1,5、有条件的矿井可利用瓦斯及水能,风能,太阳能发电等作为矿井的补充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