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电气节能6、1,供电系统6,1.1.矿井供电电压应根据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前后期负荷大小,结合地区电力系统的现状及规划。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设计生产能力3,0Mt。a及以上的矿井,宜采用110kV电压供电,0.9Mt、a。2,4Mt,a的矿井,宜采用35kV电压供电.0 45Mt、a 0.6Mt,a的矿井。宜采用10kV或6kV电压供电、2。对负荷矩在20,104kW。km及以下的负荷。宜采用35kV电压等级供电.负荷矩在20 104kW,km,40 104kW km的负荷,可采用110kV电压等级供电。经技术经济比较 也可采用35kV相分裂导线供电 负荷矩在40,104kW,km 200。104kW。km的负荷,宜采用110kV电压等级供电、负荷矩大于200.104kW.km的负荷.可采用110kV相分裂导线供电,6,1,2,供电线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供电线路应根据供电最大负荷按经济电流密度选择导线截面,并应用5 电压降进行校核。在杆塔和主要金具不升级的情况下,线径可放大1级至2级,2.分区开拓的大型矿井经综合比较,可采用分区供电。6.1。3 主变电所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主变电所应靠近矿井供电负荷中心,2。应合理选择主变压器容量、正常运行时主变压器应工作在经济运行区,其负荷率宜为额定容量的60、左右 3,大型矿井前,后期负荷相差较大时。经方案比较可选用3台及以上变压器,并可分期安装投运。4 矿井110kV或35kV变电所宜选用有载调压变压器、6、1、4,正常情况下,系统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1 矿井电源宜采用分列运行方式 2。矿井主变压器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6,1,5,有条件的矿井可利用瓦斯及水能 风能,太阳能发电等作为矿井的补充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