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建设单位在停车场建设工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实施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二 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三、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第五十条,未按规定配建停车场的、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办法,规定,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处罚.并责令其补建 第五十一条,未经批准、擅自停用停车场或者改变停车场使用性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实施处罚.擅自设置,撤除,占用 挪用停车泊位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实施处罚 第五十二条 违反规定建设和经营专用停车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同物价,工商等部门依法处理,对负有责任的执法机关工作人员 移交行政监察机关追究责任。第五十三条、停车场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明码标价规定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实施处罚、第五十四条,停车场经营者在停车服务收费时不按规定开具发票的、由税务机关依法实施处罚,第五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徇私舞弊的 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