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罚则第二十六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擅自建房或违反、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的规定建房.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予以查处,第二十七条 严禁非法买卖、转让宅基地使用权、对非法买卖、转让宅基地使用权的。按非法买卖转让土地处理、第二十八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的手段骗取批准 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恢复土地原状。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 非法批准农村住房用地的,其批准的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农村村民建设用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并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非法批准土地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条、农村村民申请建房。有关部门不得收取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其它费用.依法应当收取的费用。必须严格按照省。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 违规收取费用的 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三十一条 市规划主管部门,区建设局,市区国土资源部门、乡。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组相关工作人员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凡违反规定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贿 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 监察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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