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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罚则第二十六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擅自建房或违反.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房、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予以查处。第二十七条.严禁非法买卖。转让宅基地使用权 对非法买卖 转让宅基地使用权的,按非法买卖转让土地处理,第二十八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的手段骗取批准 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非法批准农村住房用地的,其批准的文件无效 对非法批准农村村民建设用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并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非法批准土地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条、农村村民申请建房、有关部门不得收取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其它费用.依法应当收取的费用,必须严格按照省 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违规收取费用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三十一条,市规划主管部门.区建设局,市区国土资源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组相关工作人员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凡违反规定。滥用职权 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贿。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监察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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