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罚则第二十六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擅自建房或违反。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房,由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依法予以查处 第二十七条,严禁非法买卖.转让宅基地使用权,对非法买卖,转让宅基地使用权的、按非法买卖转让土地处理,第二十八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的手段骗取批准 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非法批准农村住房用地的 其批准的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农村村民建设用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并依法收回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 非法批准土地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条 农村村民申请建房,有关部门不得收取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其它费用、依法应当收取的费用,必须严格按照省.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违规收取费用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三十一条、市规划主管部门.区建设局,市区国土资源部门、乡 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组相关工作人员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凡违反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索贿受贿,由所在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监察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