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燃气使用管理第二十九条,需要使用管道燃气的居民应向燃气生产经营单位提出开户申请、办理有关供气手续,然后由燃气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申请办理有关供气管理手续,由燃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供气、需要使用燃气的单位,即大生活用气、工业用气和住宅区集中供气等。应向燃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办理审批手续,并由燃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安排有关燃气生产经营单位。保障安全供气、第三十条 燃气用户需超标扩大用气范围,过户 改变燃气用途和安装.改装,拆除。迁移燃气设施或工业燃气设备的,应当向燃气生产经营单位提出申请,由燃气生产经营单位报燃气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由持有专业证书的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施工、第三十一条。燃气用户除必须遵守建设部 城市燃气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规定外,还必须遵守禁止卧室直接使用燃气具。摔砸倒置钢瓶、自行维修燃气具和设施等规定,第三十二条。燃气用户使用的燃气设施及器具,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并符合我市气质要求,第三十三条,使用管道燃气的用户应按规定缴纳气费 不得拖欠和拒交、逾期不缴的。对生产经营性用户每日按百分之一计收滞纳金、对其他用户每日按千分之三计收滞纳金,逾期六十日不缴纳的。燃气生产经营单位有权中止对其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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