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区农贸市场建设标准、的通知。颁布单位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烟政办发 2004、78号 颁布时间,2004,08,20、生效时间.2004,09.0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政府同意市财贸办公室、工商局.规划局 建设局四部门拟订的.烟台市区农贸市场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按照统一的标准对农贸市场进行建设或改造、使其硬件设施和经营环境上档次.上水平,有利于优化市场交易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改善城市环境 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各级各有关部门及各市场主办单位要充分认识制定和执行 标准,的重要意义,把抓好农贸市场建设改造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重要措施。认真贯彻实施好,标准,全面提高市区农贸市场的发展水平.今后,市区凡是新建,扩建、改建及室内装修的农贸市场都要按照.标准。要求、完善配套设施,提高建设档次 改变农贸市场规模小。档次低、设施简陋.服务不配套的状况 努力创造清洁、卫生.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同时 要积极引导现有农贸市场有计划地进行升级改造,鼓励大型连锁经营企业在市场内开办生鲜副食品超市,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农贸市场向超市化经营方向发展。二,四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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