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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区农贸市场建设标准.的通知。颁布单位.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字号,烟政办发,2004.78号,颁布时间,2004,08 20 生效时间。2004。09.0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财贸办公室。工商局,规划局,建设局四部门拟订的、烟台市区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以下简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按照统一的标准对农贸市场进行建设或改造 使其硬件设施和经营环境上档次。上水平,有利于优化市场交易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各级各有关部门及各市场主办单位要充分认识制定和执行、标准、的重要意义,把抓好农贸市场建设改造作为实践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重要措施,认真贯彻实施好.标准、全面提高市区农贸市场的发展水平。今后。市区凡是新建,扩建、改建及室内装修的农贸市场都要按照 标准,要求 完善配套设施,提高建设档次 改变农贸市场规模小。档次低,设施简陋.服务不配套的状况、努力创造清洁。卫生.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同时、要积极引导现有农贸市场有计划地进行升级改造 鼓励大型连锁经营企业在市场内开办生鲜副食品超市、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农贸市场向超市化经营方向发展。二.四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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