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烟台市区农贸市场建设标准,的通知 颁布单位、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烟政办发,2004.78号,颁布时间,2004。08。20、生效时间 2004,09.0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 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政府同意市财贸办公室,工商局、规划局.建设局四部门拟订的.烟台市区农贸市场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按照统一的标准对农贸市场进行建设或改造,使其硬件设施和经营环境上档次,上水平、有利于优化市场交易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改善城市环境 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各级各有关部门及各市场主办单位要充分认识制定和执行.标准。的重要意义.把抓好农贸市场建设改造作为实践、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的一项重要措施 认真贯彻实施好,标准。全面提高市区农贸市场的发展水平、今后,市区凡是新建.扩建.改建及室内装修的农贸市场都要按照,标准、要求.完善配套设施、提高建设档次,改变农贸市场规模小。档次低.设施简陋,服务不配套的状况。努力创造清洁.卫生,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同时、要积极引导现有农贸市场有计划地进行升级改造 鼓励大型连锁经营企业在市场内开办生鲜副食品超市,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农贸市场向超市化经营方向发展,二、四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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