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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区农贸市场建设标准,的通知、颁布单位.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字号.烟政办发。2004。78号 颁布时间、2004,08、20.生效时间。2004。09、0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政府同意市财贸办公室。工商局、规划局、建设局四部门拟订的、烟台市区农贸市场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按照统一的标准对农贸市场进行建设或改造,使其硬件设施和经营环境上档次 上水平,有利于优化市场交易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改善城市环境 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各级各有关部门及各市场主办单位要充分认识制定和执行,标准 的重要意义、把抓好农贸市场建设改造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重要措施,认真贯彻实施好.标准.全面提高市区农贸市场的发展水平,今后。市区凡是新建 扩建,改建及室内装修的农贸市场都要按照、标准。要求,完善配套设施。提高建设档次、改变农贸市场规模小.档次低、设施简陋,服务不配套的状况。努力创造清洁,卫生,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同时。要积极引导现有农贸市场有计划地进行升级改造.鼓励大型连锁经营企业在市场内开办生鲜副食品超市。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农贸市场向超市化经营方向发展,二。四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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