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烟台市区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的通知、颁布单位,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字号,烟政办发.2004、78号,颁布时间,2004 08。20.生效时间.2004。09、0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管委 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政府同意市财贸办公室.工商局。规划局。建设局四部门拟订的,烟台市区农贸市场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按照统一的标准对农贸市场进行建设或改造、使其硬件设施和经营环境上档次.上水平.有利于优化市场交易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各级各有关部门及各市场主办单位要充分认识制定和执行。标准、的重要意义,把抓好农贸市场建设改造作为实践、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的一项重要措施 认真贯彻实施好 标准。全面提高市区农贸市场的发展水平,今后、市区凡是新建.扩建、改建及室内装修的农贸市场都要按照,标准。要求 完善配套设施,提高建设档次。改变农贸市场规模小。档次低,设施简陋。服务不配套的状况.努力创造清洁.卫生,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同时、要积极引导现有农贸市场有计划地进行升级改造,鼓励大型连锁经营企业在市场内开办生鲜副食品超市,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农贸市场向超市化经营方向发展.二、四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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