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区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的通知 颁布单位,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烟政办发 2004、78号。颁布时间 2004。08.20。生效时间.2004,09 0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 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政府同意市财贸办公室、工商局。规划局、建设局四部门拟订的,烟台市区农贸市场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现印发给你们,按照统一的标准对农贸市场进行建设或改造。使其硬件设施和经营环境上档次.上水平 有利于优化市场交易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各级各有关部门及各市场主办单位要充分认识制定和执行、标准,的重要意义、把抓好农贸市场建设改造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重要措施、认真贯彻实施好,标准,全面提高市区农贸市场的发展水平。今后,市区凡是新建,扩建,改建及室内装修的农贸市场都要按照,标准,要求 完善配套设施,提高建设档次 改变农贸市场规模小、档次低、设施简陋,服务不配套的状况,努力创造清洁。卫生,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同时、要积极引导现有农贸市场有计划地进行升级改造.鼓励大型连锁经营企业在市场内开办生鲜副食品超市.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农贸市场向超市化经营方向发展.二 四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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