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区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的通知。颁布单位、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字号,烟政办发。2004,78号、颁布时间,2004。08.20 生效时间、2004 09。0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政府同意市财贸办公室。工商局、规划局。建设局四部门拟订的.烟台市区农贸市场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按照统一的标准对农贸市场进行建设或改造、使其硬件设施和经营环境上档次.上水平。有利于优化市场交易环境 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各级各有关部门及各市场主办单位要充分认识制定和执行.标准。的重要意义,把抓好农贸市场建设改造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重要措施 认真贯彻实施好.标准。全面提高市区农贸市场的发展水平。今后,市区凡是新建.扩建,改建及室内装修的农贸市场都要按照,标准 要求,完善配套设施、提高建设档次、改变农贸市场规模小、档次低,设施简陋,服务不配套的状况,努力创造清洁.卫生、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同时.要积极引导现有农贸市场有计划地进行升级改造 鼓励大型连锁经营企业在市场内开办生鲜副食品超市。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农贸市场向超市化经营方向发展,二、四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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