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区农贸市场建设标准、的通知.颁布单位。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字号、烟政办发,2004、78号。颁布时间,2004。08、20.生效时间,2004。09.0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政府同意市财贸办公室 工商局。规划局 建设局四部门拟订的,烟台市区农贸市场建设标准。以下简称 标准,现印发给你们.按照统一的标准对农贸市场进行建设或改造 使其硬件设施和经营环境上档次,上水平、有利于优化市场交易环境 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各级各有关部门及各市场主办单位要充分认识制定和执行.标准.的重要意义 把抓好农贸市场建设改造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重要措施.认真贯彻实施好,标准、全面提高市区农贸市场的发展水平.今后.市区凡是新建,扩建,改建及室内装修的农贸市场都要按照.标准 要求.完善配套设施、提高建设档次,改变农贸市场规模小,档次低,设施简陋、服务不配套的状况 努力创造清洁、卫生,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同时,要积极引导现有农贸市场有计划地进行升级改造、鼓励大型连锁经营企业在市场内开办生鲜副食品超市 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农贸市场向超市化经营方向发展 二。四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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