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区农贸市场建设标准。的通知,颁布单位、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字号.烟政办发、2004 78号 颁布时间。2004、08。20,生效时间。2004,09.0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 有关单位、市政府同意市财贸办公室 工商局 规划局。建设局四部门拟订的,烟台市区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以下简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按照统一的标准对农贸市场进行建设或改造,使其硬件设施和经营环境上档次。上水平.有利于优化市场交易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各级各有关部门及各市场主办单位要充分认识制定和执行.标准,的重要意义 把抓好农贸市场建设改造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重要措施、认真贯彻实施好.标准,全面提高市区农贸市场的发展水平.今后,市区凡是新建、扩建,改建及室内装修的农贸市场都要按照 标准、要求。完善配套设施。提高建设档次,改变农贸市场规模小,档次低 设施简陋,服务不配套的状况,努力创造清洁,卫生 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同时,要积极引导现有农贸市场有计划地进行升级改造。鼓励大型连锁经营企业在市场内开办生鲜副食品超市.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农贸市场向超市化经营方向发展.二.四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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