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名词解释1,城市规划区 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其他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2.城市建成区。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3,城市总体规划 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 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4 城市详细规划.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对一定时期内城市局部地区的土地利用 空间环境和各项建设用地所作的具体安排、5,控制性详细规划 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6,修建性详细规划 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或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制订用以指导各项建筑和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的规划设计。7、城市用地、按城市中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划分的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特殊用地、水域和其他用地的统称 8。居住用地,在城市中包括住宅及相当于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绿地等设施的建设用地,9、公共设施用地,城市中为社会服务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 科研及设计等机构或设施的建设用地。10,工业用地、城市中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堆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其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的建设用地 11。仓储用地,城市中仓储企业的库房 堆场和包装加工车间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用地 12.对外交通用地、城市对外联系的铁路.公路,管道运输设施。港口。机场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用地,13.道路广场用地、城市中道路、广场和公共停车场等设施的建设用地 14。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城市中为生活及生产服务的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用地、包括 供应设施、交通设施,邮电设施.环境卫生设施、施工与维修设施、殡葬设施及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用地,15、绿地.城市中专门用以改善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美化景观的绿化用地、16。特殊用地,一般指军事用地 外事用地及保安用地等特殊性质的用地。17。水域和其他用地。城市范围内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村镇建设用地、露天矿用地和弃置地.以及江 河 湖 海、水库、苇地,滩涂和渠道等常年有水或季节性有水的全部水域。18。保留地。城市中留待未来开发建设的或禁止开发的规划控制用地,19。城市用地平衡。根据城市建设用地标准和实际需要 对各类城市用地的数量和比例所作的调整和综合平衡.20,用地兼容,在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前提下 在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对不同类别性质用地进行合理选择,调配的弹性规划。21 建设用地面积,是指规划征地红线范围内 除城市道路.河道.电力走廊,轻轨控制线,绿化隔离带等规划控制用地外的实际用地面积.22,带征用地,随着规划建设用地一并从农村集体土地连带征用为国有土地的用地。23。临时用地 建设工程施工堆料,堆物或其他情况需要临时使用并按期收回的土地、24、容积率 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25,建筑密度 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用地面积的比例。26,绿地率 城市一定地区内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该地区总面积的比例,27.道路绿地,道路及广场用地范围内的可进行绿化的用地、道路绿地分为道路绿带 交通岛绿地 广场绿地和停车场绿地 28、道路绿地率.道路红线范围内各种绿带宽度之和占总宽度的百分比.29、低层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米 30,多层建筑。高度大于10米且小于等于24米。31、高层建筑、高度大于24米。32 低层居住建筑,1,3层,33,多层居住建筑、4.6层。34.中高层居住建筑、7、9层。35、高层居住建筑,大于等于10层,36,点式建筑 是指与生活居住建筑正面相邻的建筑面长度小于24米的各类建筑 37、条式建筑、与生活居住建筑正面相邻的建筑面长度大于24米,含24米,的各类建筑.38.裙房,与高层建筑相连的、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的附属建筑。39 骑楼.城市道路的建筑,将下层临道路部分作成柱廊式人行通道、楼层部分跨建在人行通道上的建筑形式、骑楼建筑一般为三层以下。40,建筑间距.两栋建筑物或构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41,日照标准。根据各地区的气候条件和居住卫生要求确定的,居住建筑正面向阳房间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获得的日照量 是编制居住区规划确定居住建筑间距的主要依据。42、道路红线,城市道路用地规划控制线,43 绿地绿线,城市各级绿地用地规划控制线 44,河道蓝线、城市各级河 渠道规划控制线。45,建筑红线,根据城市规划需要确定的建筑物可建范围的控制线 又称建筑控制线,46,建筑高度.室外地面至建筑檐口,或女儿墙,顶的距离、47.旧区、1、市中区,指西昌路,齐陶路 东外环 十里泉路所围合的范围、2.薛城区。指蟠龙河,珠江路.规划蟠龙路 新郯薛公路、泰山路.珠江路,京福高速公路所围合的范围,3.台儿庄区、指规划北二环路 东外环、运河 枣台复线所围合的范围。4.峄城区、指206国道,科农路.丁桥路。南国路 东外环,北外环,206国道所围合的范围.5。山亭区。指规划北京路,09公路.薛国路 店韩公路所围合的范围 48 新区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除老区以外的其他范围,49。地下室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50.半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为半地下室,51,设备层、建筑物中专为设置暖通,空调 给水排水和配变电等的设备和管道且供人员进入操作用的空间层、52.避难层,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为消防安全专门设置的供人们疏散避难的楼层、53。架空层、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开敞空间层、54,台阶,在室外或室内的地坪或楼层不同标高处设置的供人行走的阶梯、55,坡道.连接不同标高的楼面,地面 供人行或车行的斜坡式交通道.56,栏杆.高度在人体胸部至腹部之间、用以保障人身安全或分隔空间用的防护分隔构件.57.楼梯 由连续行走的梯级、休息平台和维护安全的栏杆,或栏板,扶手以及相应的支托结构组成的作为楼层之间垂直交通用的建筑部件 58,变形缝 为防止建筑物在外界因素作用下,结构内部产生附加变形和应力.导致建筑物开裂,碰撞甚至破坏而预留的构造缝、包括伸缩缝。沉降缝和抗震缝,59.建筑幕墙,由金属构架与板材组成的、不承担主体结构荷载与作用的建筑外围护结构。60。吊顶.悬吊在房屋屋顶或楼板结构下的顶棚、61,管道井,建筑物中用于布置竖向设备管线的竖向井道。62、装修。以建筑物主体结构为依托 对建筑内、外空间进行的细部加工和艺术处理,63,采光,为保证人们生活,工作或生产活动具有适宜的光环境 使建筑物内部使用空间取得的天然光照度满足使用,安全,舒适、美观等要求的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