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交易市场第八条。地产交易中心作为土地交易的承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土地管理的政策,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定交易中心的内部管理制度.具体实施交易市场的建设计划,二、接受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个人委托.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的交易工作,为举办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会提供场所和服务、提供招拍挂专家库等技术支持,三.受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申请。负责转让.出租 抵押条件的核验、四、收集。汇总,储存,上报,发布土地交易信息行情 提供有关法律和其他信息咨询服务.五,提供土地使用权交易、洽谈,招商,展销场所。为土地交易代理,地价评估,信息咨询等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场所、六,发布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供求信息。公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结果。七 国土资源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第九条 下列土地交易应当在地产交易中心公开进行.一,政府收回.收购纳入土地储备库中的以有偿方式供应的储备土地,二、政府出让或租赁其他非经营性用途的土地.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三.属于国有或国有控股的单位。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或国有企业改组、改制中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的,四.为实现抵押权进行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转让.五,人民法院裁定处分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转让 六,法律.法规允许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第十条、土地公开交易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进行.招标 拍卖或挂牌交易土地使用权的组织形式和具体程序 按照 廊坊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 执行、第十一条,委托人委托地产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应当签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一般包括委托事项、时限,公告期限.委托费用,临时冻结产权,解冻等条款。地产交易中心应当准备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委托人与地产交易中心签订委托合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示范文本进行修改,地产交易中心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具体收费标准。收取交易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