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交易市场第八条、地产交易中心作为土地交易的承办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土地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交易中心的内部管理制度.具体实施交易市场的建设计划.二,接受主管部门和其他单位、个人委托 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的交易工作 为举办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会提供场所和服务.提供招拍挂专家库等技术支持.三,受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 抵押申请,负责转让。出租.抵押条件的核验、四。收集,汇总,储存 上报,发布土地交易信息行情,提供有关法律和其他信息咨询服务,五,提供土地使用权交易,洽谈、招商 展销场所、为土地交易代理,地价评估,信息咨询等中介机构提供服务场所.六、发布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供求信息,公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结果。七、国土资源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第九条,下列土地交易应当在地产交易中心公开进行.一.政府收回.收购纳入土地储备库中的以有偿方式供应的储备土地。二 政府出让或租赁其他非经营性用途的土地。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三,属于国有或国有控股的单位、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或国有企业改组 改制中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处置的.四、为实现抵押权进行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转让.五.人民法院裁定处分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 构筑物.附着物转让、六、法律.法规允许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第十条.土地公开交易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进行。招标、拍卖或挂牌交易土地使用权的组织形式和具体程序,按照、廊坊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执行,第十一条,委托人委托地产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应当签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一般包括委托事项、时限.公告期限、委托费用。临时冻结产权 解冻等条款,地产交易中心应当准备委托合同示范文本 委托人与地产交易中心签订委托合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示范文本进行修改、地产交易中心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具体收费标准,收取交易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