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分选处置工艺设计8,2.1。分选处置时 生活垃圾预处理系统的布置应根据生活垃圾的来源 组成,物化特性及储存系统工艺布置,水泥窑接口系统工艺条件确定,8、2.2、分选处置时、生活垃圾预处理设备的选型应根据物料来源.组分特性。处置后要求确定。8,2,3 易形成扬尘的预处理系统应设置收尘设备 并应设置防爆、防燃 防静电设施,8.2.4 水分含量高的生活垃圾组分作为替代燃料时,宜经干化系统处置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干化系统工艺流程应根据生活垃圾的性质、水分蒸发量。烧成系统的废热供应能力等确定 可采用烟气直接干燥或间接干燥,2,干化后生活垃圾组分的水分含量应根据替代燃料制备及水泥窑协同处置经济性确定 并应符合输送、储存和计量要求、3。干化热源应优先采用水泥熟料烧成系统的废气.也可设置单独的燃烧室供热,此部分的热耗应计入生活垃圾预处理热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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