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1,0.1.本条规定说明了本规范编制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和国家其他废物领域有关法规 为了防治生活垃圾污染环境,保障人民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行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的技术。制定本规范。编制本规范,旨在充分利用水泥窑的处置优势和能力。使处置后的生活垃圾达到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目的 并可达到低成本运行,这样就为解决生活垃圾长期处理难题.寻求一种有效利用的途径、为全国生活垃圾的减量处理和有效利用提供示范作用、从而从根本上消除生活垃圾威胁人们健康生存的隐患、使生态环境与资源再生利用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1,0、2,本条明确了规范适用的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处置生活垃圾 不适用于建筑垃圾。工业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医疗垃圾、污泥等其他废弃物,工业废弃物按现行国家标准.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设计规范、GB,50634相关规定执行 污泥按本规范执行,1、0、3。本条规定了工艺设计的选择原则 工厂投产后要求达到优质,高产,低能耗.1 0,4。本条规定了工艺技术流程及设备的选择原则、在确保实现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前提下 以国情和综合效益为依据,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1 0,5、本条规定执行本规范时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节能,防火,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及计量等各行业相关的法规.标准和规范,这里有必要强调,在工程设计时,除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外、还应符合有关水泥的行业标准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