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给 水10、2,2.本条规定了工厂的用水标准、包括生产用水量,工作人员生活用水量.冲洗,化验和绿化用水量以及未预见用水量等、不可预见用水主要针对各种临时用水及系统渗漏等因素.适当留有余量,10。2,6,本条规定了水源选择的基本原则.为满足工厂正常生产.生活用水的需要.水源工程设计应保证取水安全可靠.水量充足 水质符合要求.投资运营经济。维护管理方便 10、2。7,10,2 10。取水工程中,对取用地下水应遵守地下水开采的原则.并确保采补平衡、对取用的地表水,枯水流量与水位的保证率及最高水位的确定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制订的。其中枯水位保证率的上限,本规范采用97、10。2。11,为了保证工厂生产.生活用水的安全可靠。本条对输水管线的安全输水设计作了明确规定。当其中一条输水管线故障时仍能通过80,的设计水量.10、2。12,本条规定了生产给水系统的选择原则,循环回水,包括设备冷却水和增压釜冷凝水,可结合工厂的具体布置 采用重力流、生产用水重复利用率是根据多年设计与实践经验确定的.其计算式如下 生产用水重复利用率,生产间接循环回水量。生产间接循环给水量,生产直接耗水量,100,10,2 15,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是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1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制订的、当生产给水以生活给水为备用水源而使两者管道连接时。必须设隔断装置、防止污染生活饮用水,10.2、17,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规定了设计用水计量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现行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和、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7119制订,对外购水总管,自备水井管。生产车间和辅助部门均应设置用水计量器具。各个车间和公用建筑生活用水的计量均应单独装表 循环水泵站计量仪表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