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给 水10.2,2.本条规定了工厂的用水标准 包括生产用水量,工作人员生活用水量.冲洗。化验和绿化用水量以及未预见用水量等,不可预见用水主要针对各种临时用水及系统渗漏等因素.适当留有余量 10。2、6 本条规定了水源选择的基本原则,为满足工厂正常生产.生活用水的需要。水源工程设计应保证取水安全可靠、水量充足 水质符合要求、投资运营经济,维护管理方便,10、2。7。10。2 10,取水工程中,对取用地下水应遵守地下水开采的原则,并确保采补平衡,对取用的地表水。枯水流量与水位的保证率及最高水位的确定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制订的 其中枯水位保证率的上限、本规范采用97。10、2,11,为了保证工厂生产、生活用水的安全可靠.本条对输水管线的安全输水设计作了明确规定、当其中一条输水管线故障时仍能通过80.的设计水量,10,2 12、本条规定了生产给水系统的选择原则.循环回水。包括设备冷却水和增压釜冷凝水.可结合工厂的具体布置、采用重力流、生产用水重复利用率是根据多年设计与实践经验确定的。其计算式如下 生产用水重复利用率、生产间接循环回水量、生产间接循环给水量。生产直接耗水量.100,10。2,15。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是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制订的,当生产给水以生活给水为备用水源而使两者管道连接时 必须设隔断装置,防止污染生活饮用水、10、2,17,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规定了设计用水计量的原则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现行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17167和,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7119制订.对外购水总管,自备水井管 生产车间和辅助部门均应设置用水计量器具 各个车间和公用建筑生活用水的计量均应单独装表,循环水泵站计量仪表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 GB.50050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