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给。水10.2.2,本条规定了工厂的用水标准,包括生产用水量,工作人员生活用水量 冲洗 化验和绿化用水量以及未预见用水量等、不可预见用水主要针对各种临时用水及系统渗漏等因素、适当留有余量,10,2,6,本条规定了水源选择的基本原则,为满足工厂正常生产,生活用水的需要,水源工程设计应保证取水安全可靠、水量充足。水质符合要求.投资运营经济,维护管理方便,10,2 7。10,2 10,取水工程中,对取用地下水应遵守地下水开采的原则,并确保采补平衡.对取用的地表水。枯水流量与水位的保证率及最高水位的确定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50013制订的,其中枯水位保证率的上限,本规范采用97.10,2 11。为了保证工厂生产。生活用水的安全可靠、本条对输水管线的安全输水设计作了明确规定 当其中一条输水管线故障时仍能通过80。的设计水量,10 2,12,本条规定了生产给水系统的选择原则。循环回水。包括设备冷却水和增压釜冷凝水 可结合工厂的具体布置。采用重力流,生产用水重复利用率是根据多年设计与实践经验确定的 其计算式如下、生产用水重复利用率。生产间接循环回水量.生产间接循环给水量,生产直接耗水量,100,10、2 15,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本条是根据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及.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制订的.当生产给水以生活给水为备用水源而使两者管道连接时。必须设隔断装置,防止污染生活饮用水,10 2、17,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规定了设计用水计量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现行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和、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 GB,T 7119制订,对外购水总管 自备水井管,生产车间和辅助部门均应设置用水计量器具,各个车间和公用建筑生活用水的计量均应单独装表,循环水泵站计量仪表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