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给。水10,2.1,给水系统应分别设置生产循环给水系统和生活,消防给水系统,10。2 2,生产 生活用水量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生产用水量应根据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的要求确定。2,冲洗汽车用水量和公共建筑生活用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有关规定 3、不可预见用水量可按生产 生活总用水量的15.30、计算。10,2,3,设备冷却水的给水温度宜小于32 碳酸盐硬度宜控制在80mg。L,450mg L 以CaCO3计。悬浮物宜小于20mg.L。pH值应为6 5、8.5,并应满足水质稳定的要求。10、2、4、锅炉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锅炉水质.GB T.1576的有关规定.10。2,5。生产用水的水压应根据生产要求确定 车间进口的水压不宜小于0,3MPa、10.2.6,给水水源选择应根据水资源勘察资料和总体规划要求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资源应可靠 满足生产,生活和消防的用水量,2、符合卫生要求的地下水应优先作为生活饮用水的水源,3 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有关规定,4,应优先选用水质不需净化处理或只需简易净化处理的水源,5,有条件时、可与农业 水利,邻近城镇和工业企业协作 综合利用水资源,6、水源工程及配套设施应安全.经济 便于施工、管理和维护.10、2 7,地下水的取水量应小于允许开采水量、10.2,8、采用管井时应设置备用井,备用井数量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1,当发生事故时 仍能满足80,的设计取水量。2.备用井不得少于1口井 10。2.9。取用地表水时。枯水期的流量保证率应为90、97、10,2,10 大型厂取水泵站和取水构筑物宜按100年一遇最高水位设计,枯水位的保证率宜按95 设计,97.校核 中小型厂可按50年一遇最高水位设计,枯水位的保证率可按90.设计,95,校核、10,2 11,水源至工厂的输水工程应根据地形条件优先选用重力输水。输水管线宜设两条,当其中一条输水管线出现故障时,另一条输水管线应能保障80。的设计输水量 当水源至工厂只设1条输水管或多座水源井分别以单管向工厂输水时,厂内应设置安全储水池或其他安全供水的设施.10,2,12.循环冷却水系统应保持水质.水量平衡 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的有关规定.10,2 13。对水质要求较高的铝粉液制备用水、化验用水宜由生活给水系统供水。10。2.14、同一个水泵站内宜选用同类型的水泵,每一组生产给水泵应设有备用泵.10 2、15 生活饮用水管道不得与非生活饮用水管道直接连接。10,2。16 生活和消防给水系统宜设置水量调节储存设施。有条件时应优先选用高位储水池,10。2,17.生产和生活、厂内和厂外的用水应分别设置用水计量器具,10,2 18,车间和独立建筑物的给水系统应与室外给水系统协调一致,10、2、19、生产用水设备的进口水压应根据生产工艺和设备要求确定 10,2.20,建筑物的引入管应设置控制阀门 用水设备的管道最高部位宜设置排气阀,管道最低处宜设置放水阀。10、2 21,消防给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