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给。水10,2.1.给水系统应分别设置生产循环给水系统和生活,消防给水系统。10 2,2,生产、生活用水量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 生产用水量应根据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的要求确定 2.冲洗汽车用水量和公共建筑生活用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有关规定、3,不可预见用水量可按生产。生活总用水量的15,30、计算 10。2,3.设备冷却水的给水温度宜小于32。碳酸盐硬度宜控制在80mg、L 450mg.L、以CaCO3计 悬浮物宜小于20mg,L,pH值应为6.5,8。5,并应满足水质稳定的要求。10,2。4。锅炉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锅炉水质、GB。T 1576的有关规定.10,2、5,生产用水的水压应根据生产要求确定、车间进口的水压不宜小于0,3MPa.10。2。6,给水水源选择应根据水资源勘察资料和总体规划要求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资源应可靠,满足生产,生活和消防的用水量。2,符合卫生要求的地下水应优先作为生活饮用水的水源 3 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有关规定,4 应优先选用水质不需净化处理或只需简易净化处理的水源,5,有条件时,可与农业 水利,邻近城镇和工业企业协作。综合利用水资源,6。水源工程及配套设施应安全 经济,便于施工 管理和维护。10 2 7 地下水的取水量应小于允许开采水量、10,2。8。采用管井时应设置备用井,备用井数量应按下列原则确定.1 当发生事故时,仍能满足80、的设计取水量 2 备用井不得少于1口井、10,2、9,取用地表水时,枯水期的流量保证率应为90,97 10、2.10、大型厂取水泵站和取水构筑物宜按100年一遇最高水位设计.枯水位的保证率宜按95、设计,97,校核,中小型厂可按50年一遇最高水位设计。枯水位的保证率可按90,设计、95.校核 10,2.11,水源至工厂的输水工程应根据地形条件优先选用重力输水,输水管线宜设两条,当其中一条输水管线出现故障时。另一条输水管线应能保障80。的设计输水量 当水源至工厂只设1条输水管或多座水源井分别以单管向工厂输水时,厂内应设置安全储水池或其他安全供水的设施.10,2.12 循环冷却水系统应保持水质,水量平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的有关规定 10 2。13,对水质要求较高的铝粉液制备用水,化验用水宜由生活给水系统供水。10。2、14,同一个水泵站内宜选用同类型的水泵。每一组生产给水泵应设有备用泵,10。2.15,生活饮用水管道不得与非生活饮用水管道直接连接。10,2.16。生活和消防给水系统宜设置水量调节储存设施,有条件时应优先选用高位储水池、10,2。17 生产和生活,厂内和厂外的用水应分别设置用水计量器具。10,2.18,车间和独立建筑物的给水系统应与室外给水系统协调一致、10,2.19,生产用水设备的进口水压应根据生产工艺和设备要求确定、10 2、20.建筑物的引入管应设置控制阀门、用水设备的管道最高部位宜设置排气阀。管道最低处宜设置放水阀。10 2 21、消防给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