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给 水10。2 1、给水系统应分别设置生产循环给水系统和生活,消防给水系统。10。2,2,生产、生活用水量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生产用水量应根据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的要求确定。2、冲洗汽车用水量和公共建筑生活用水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有关规定,3。不可预见用水量可按生产、生活总用水量的15、30。计算.10 2,3,设备冷却水的给水温度宜小于32、碳酸盐硬度宜控制在80mg,L 450mg,L,以CaCO3计,悬浮物宜小于20mg.L。pH值应为6.5。8,5.并应满足水质稳定的要求,10,2,4。锅炉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锅炉水质、GB T。1576的有关规定,10.2、5 生产用水的水压应根据生产要求确定、车间进口的水压不宜小于0.3MPa,10、2,6.给水水源选择应根据水资源勘察资料和总体规划要求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资源应可靠 满足生产,生活和消防的用水量 2。符合卫生要求的地下水应优先作为生活饮用水的水源,3,生活饮用水的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有关规定,4 应优先选用水质不需净化处理或只需简易净化处理的水源、5、有条件时.可与农业。水利,邻近城镇和工业企业协作.综合利用水资源,6、水源工程及配套设施应安全 经济 便于施工.管理和维护。10、2,7、地下水的取水量应小于允许开采水量、10 2 8 采用管井时应设置备用井 备用井数量应按下列原则确定.1,当发生事故时,仍能满足80,的设计取水量.2.备用井不得少于1口井,10,2,9,取用地表水时.枯水期的流量保证率应为90.97,10、2,10 大型厂取水泵站和取水构筑物宜按100年一遇最高水位设计 枯水位的保证率宜按95 设计。97、校核.中小型厂可按50年一遇最高水位设计 枯水位的保证率可按90,设计、95,校核。10。2,11,水源至工厂的输水工程应根据地形条件优先选用重力输水.输水管线宜设两条 当其中一条输水管线出现故障时 另一条输水管线应能保障80 的设计输水量,当水源至工厂只设1条输水管或多座水源井分别以单管向工厂输水时。厂内应设置安全储水池或其他安全供水的设施,10、2,12、循环冷却水系统应保持水质 水量平衡,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 50050的有关规定。10,2、13 对水质要求较高的铝粉液制备用水 化验用水宜由生活给水系统供水 10、2,14.同一个水泵站内宜选用同类型的水泵,每一组生产给水泵应设有备用泵,10、2。15。生活饮用水管道不得与非生活饮用水管道直接连接,10。2,16 生活和消防给水系统宜设置水量调节储存设施、有条件时应优先选用高位储水池、10。2.17.生产和生活,厂内和厂外的用水应分别设置用水计量器具,10、2,18、车间和独立建筑物的给水系统应与室外给水系统协调一致。10,2,19.生产用水设备的进口水压应根据生产工艺和设备要求确定.10。2,20。建筑物的引入管应设置控制阀门.用水设备的管道最高部位宜设置排气阀。管道最低处宜设置放水阀。10.2、21 消防给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