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流程及说明.流程1 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前三个月,登录合肥建设网下载相关表格 向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提出返还申请。流程2。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在质量保证金托管期满前.接到施工单位要求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申请后,组织施工 监理单位等单位对涉及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项目进行全面回访、质量保证金托管期前2个月,联系所属物业服务企业、县.市,区。开发区,物业管理部门.并在该商品房的明显公共部位。如.小区公示栏 商品房单元的一层楼梯进户门、一层电梯进出口。内张贴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时间,同时,该项目公示期间应设立现场服务点 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分别安排专人进驻现场 进驻时间与公示期相同.并公布联系电话。联系人,流程3、托管期满后2天内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 向县.市。区、开发区 物业管理部门提交公示和现场服务情况的报告.县 市,区.开发区.物业管理部门应按照合政办.2014,12号文件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确认、流程4.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根据日常质量投诉处理情况、对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表,县,市、区 开发区、物业管理部门书面意见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审查盖章确认、流程5,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服务窗口 按照相关规定对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表 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返还手续。注,1。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总额涉及多家施工企业,不同竣工日期项目的。请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与相关施工单位对预留总额进行分配,分配总额不能超出预留总额,并提供,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清单目录、2 施工企业在申请返还时 还应提供,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通知单 用于核对 3.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备案的.竣工验收报告.中竣工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