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流程及说明 流程1.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前三个月,登录合肥建设网下载相关表格。向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提出返还申请。流程2,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在质量保证金托管期满前.接到施工单位要求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申请后、组织施工,监理单位等单位对涉及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项目进行全面回访 质量保证金托管期前2个月 联系所属物业服务企业,县.市.区 开发区,物业管理部门,并在该商品房的明显公共部位 如、小区公示栏 商品房单元的一层楼梯进户门.一层电梯进出口、内张贴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公示 公示期限为7天时间,同时,该项目公示期间应设立现场服务点,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分别安排专人进驻现场。进驻时间与公示期相同 并公布联系电话,联系人 流程3 托管期满后2天内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向县,市,区,开发区.物业管理部门提交公示和现场服务情况的报告,县.市,区 开发区,物业管理部门应按照合政办.2014 12号文件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确认,流程4,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根据日常质量投诉处理情况 对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表 县,市 区、开发区。物业管理部门书面意见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审查盖章确认、流程5.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服务窗口 按照相关规定对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表、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返还手续 注,1。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总额涉及多家施工企业 不同竣工日期项目的,请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与相关施工单位对预留总额进行分配,分配总额不能超出预留总额、并提供 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清单目录 2 施工企业在申请返还时、还应提供,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通知单。用于核对,3,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以提交竣工验收备案的、竣工验收报告、中竣工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