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甘肃省土墙无立柱装配型日光温室建造技术规程 DB62/T 2313-2019
  • 嘉峪关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 2023年
  • 甘肃省黄土地区高速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DB62/T 2992-2019
  • 白银市祖厉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 2023年
  • 甘肃省镍冶炼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DB62/T 4115-2020
  • 甘肃省黄土地区高速公路勘察规范[附条文说明] DB62/T 2993-2019
  • 甘肃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62/ 4014-2019
  • 甘肃省基桩承载力自平衡检测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DB62/T 25-3065-2013
  • 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 第3部分 生活用水定额 DB62/T 2987.3-2019
  • 甘肃省运动场地合成材料面层原材料使用规范 DB62/T 2988-2019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五十五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和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第五十六条、规划主管部门对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监督检查、一,要求提供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进行复制、二 要求对监督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并根据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测、三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第五十七条,规划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履行前条规定的监督检查职责、应当出示执法证件。监督对象应当依法配合.不得妨碍和阻挠监督检查活动的正常进行,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