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上海市钢质热模锻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DB31/ 629-2020
  • 上海市保障性住房设计标准(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和征收安置房分册) DG/TJ 08-2291-2019
  • 上海市木结构加固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 DG/TJ 08-2332-2020
  • 上海市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DB31/ 696-2020
  • 上海市数据中心能源消耗限额 DB31/ 652-2020
  • 上海市实木复合地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DB31/ 730-2020
  • 上海市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火灾报警与灭火系统技术标准 DG/TJ 08-2022-2020
  • 上海市悬挑式脚手架安全技术标准 DG/TJ 08-2002-2020
  • 上海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规范 2015年
  • 上海市电动乘用车运行安全和维护保障技术规范 DB31/T 634-2020
第四章、训练与执勤第十七条,业务训练,市和区 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社会消防组织的业务训练进行指导。专职消防队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训练要求、制定训练计划并组织实施。提高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 志愿消防队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训练,提高火灾扑救的能力 基层消防安全组织应当有计划地开展业务训练。提高开展火灾预防工作的能力 第十八条、人员培训,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社会消防组织的人员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具体培训工作由区。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实施、专职消防队队员应当接受培训、取得灭火救援员 消防管理员或者建、构 筑物消防员等相应的初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志愿消防队队员在接受培训后,方可参加执勤,鼓励志愿消防队队员取得与其岗位职责相适应的灭火救援员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基层消防安全组织的人员在接受培训后,方可从事消防安全工作。第十九条。执勤要求。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执行值班备勤制度.第二十条,应急联动,专职消防队纳入市应急联动体系.接到火灾报警或者市应急联动中心,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调派指令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开展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工作,第二十一条,装备器材管理,社会消防组织应当定期维护 保养消防装备器材、确保完好有效、对超过使用年限的.应当及时予以更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