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统筹城乡空间布局 改善人居环境,促进资源节约型 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三化,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和,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修改和实施城乡规划及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包括孝感市城市规划区及汉川市、应城市。安陆市.云梦县。大悟县。孝昌县 总面积8910平方公里.孝感市城市规划区包括孝南区,市高新区、市临空经济区及双峰山旅游度假区管理范围、面积1083平方公里、重点控制区为孝感市.两型社会,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确定的区域。面积360平方公里,第三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成立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本级政府城乡规划管理的议事决策机构。全面负责城乡规划工作中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和决策,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规程参照,市人民政府若干事项议事决策规程。制定,城乡规划局是城乡规划的主管部门、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发改,国土、城管,建设,房管,文体,交通,水利,环保。公安消防等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城乡规划管理的相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相关城乡规划工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 村委会在上一级人民政府的指导下,配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城乡规划的有关工作、第四条,市、县,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城乡规划管理的需要,健全城乡规划管理机构。将城乡规划的编制。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 第五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规划研究,推广和应用先进技术、先进理念和方法。加强地理信息和各类城乡规划数据库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城乡规划档案管理,促进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提高城乡规划制定,实施和监督管理的效能 建立健全公众参与 执行 监督的规划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