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统筹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三化、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和、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修改和实施城乡规划及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包括孝感市城市规划区及汉川市 应城市,安陆市,云梦县,大悟县,孝昌县。总面积8910平方公里.孝感市城市规划区包括孝南区。市高新区,市临空经济区及双峰山旅游度假区管理范围。面积1083平方公里,重点控制区为孝感市、两型社会,示范区建设总体规划确定的区域 面积360平方公里.第三条,市、县,市。人民政府成立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本级政府城乡规划管理的议事决策机构.全面负责城乡规划工作中重大事项的统筹,协调和决策,城乡规划管理委员会的工作规程参照 市人民政府若干事项议事决策规程、制定 城乡规划局是城乡规划的主管部门 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发改、国土,城管。建设。房管,文体、交通.水利,环保,公安消防等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城乡规划管理的相关工作.乡 镇。人民政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相关城乡规划工作 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在上一级人民政府的指导下,配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做好辖区内城乡规划的有关工作。第四条,市。县、市 人民政府要根据城乡规划管理的需要.健全城乡规划管理机构,将城乡规划的编制,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第五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规划研究,推广和应用先进技术.先进理念和方法 加强地理信息和各类城乡规划数据库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城乡规划档案管理。促进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提高城乡规划制定。实施和监督管理的效能。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执行、监督的规划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