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齐齐哈尔市市区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 黑龙江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运输车辆消防安全技术条件 DB23/T 990-2020
  • 黑龙江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技术规程 DB23/T 2635-2020
  • 哈尔滨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证办理规范 DB2301/T 75-2020
  • 黑龙江省寒地水稻秸秆粉碎搅浆还田技术规程 DB23/T 2696-2020
  • 黑龙江省养老机构照护等级划分 DB23/T 2690-2020
  • 哈尔滨市家用汽车美容服务规范 DB2301/T 68-2019
  • 黑龙江省钟表维修服务技术规程 DB23/T 2709-2020
  • 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
  • 黑龙江省森林防火火场超短波通信管理规范 DB23/T 2630-202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建设动迁管理,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保护动迁人。被动迁人和动迁承办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城市建设动迁管理条例 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因城市建设需要拆除房屋和其它设施的。适用本细则。第三条.市城市建设动迁管理办公室为全市动迁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动迁管理工作。动迁主管部门不得接受委托实施动迁,第四条。公安,城管监察,房地,教育、工商,粮食。供电 供水等部门以及被动迁人所在单位应配合动迁主管部门做好动迁工作,协助解决实际问题。第五条。本细则所称的动迁人。是指经动迁主管部门批准 取得.动迁许可证 的建设单位或个人、本细则所称的被动迁人 是指对被拆迁房屋和其它设施具有合法产权或合法使用权的所有人和使用人,本细则所称的动迁承办人 是指经动迁主管部门批准 取得指定地段.动迁承办资格证书。的单位 第六条,对在城市动迁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人民政府应给予表彰奖励、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