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社区公共配套物业的查验和移交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配建的社区公共配套物业应按照下列指导标准进行设计和建设 一,居委会、警务室,书店,阅览室,社区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用房、文化活动室等。1 室内地面铺设防滑砖 2 室内墙面,天花板刷乳胶漆,3。洗手间墙面贴瓷砖。天花板刷乳胶漆、安装洁具,4 所有房间,包括走廊 楼梯,各功能房通电并安装灯具。5。每一个房间通电信,电视,有线网络。6.门窗配套。二、公厕.垃圾站等.一次装修到位.地面铺设防滑地砖。墙面瓷砖到顶.天花板刷乳胶漆、安装洁具.灯具。通水.通电、三.社康中心,门诊部。1,地面找平抹光 2 墙面。天花抹灰粉刷。3、门窗配套、4,燃气至厨房外墙墙面.并预留阀门、5,水 电 电视,电信及有线网络等通至每一间房.四 学前教育设施 1 道路 一次性完善建设,包括门前道路及通往各功能用房的园内道路.标准同小区内同档次的区间路。园内路。2,室外地坪。室外活动场地、除预留的绿化用地外.一律硬底化铺设.铺素混凝土.贴防滑地砖等、3,绿化用地 平整并回填种植土.植草皮或其他绿化、4,外墙,按批准的施工图执行.5,门窗玻璃 所有门窗玻璃均采用钢化安全玻璃、设计有落地窗的须做不锈钢护栏.6,室内装修,大厅、过道,走廊。楼梯一次性装修到位、地面防滑地砖.墙面,天花乳胶漆。不锈钢护手栏杆或实体栏板.其余室内地面水泥砂浆找平、墙面抹灰.天花乳胶漆 所有阳角按规范做成圆角、7、强电.所有房间,包括走廊,楼梯,各功能房通电并装灯具。8,弱电 电信、网络、电视到每一房间.教室,9。供水 到厨房。洗手间,10、供气 燃气至厨房外墙墙面。并预留阀门、五,学校。停车场等,按已审核的报建标准。一次性装修到位,具备使用条件,六 其他社区公配物业.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参照本办法的标准执行,七、社区公共配套物业的水 电。气、有线电视等设施的管线均按独立抄表到户设计,除经营性的社区公配物业外,其他公益性的物业均按公益或居民收费标准单列管线建设和报装.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将社区公共配套物业设计方案报住宅.物业,管理科审查。由住宅,物业.管理科提出社区公共配套物业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核意见 第十八条,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向政府物业中心提出移交申请 提交以下资料、一 社区公共配套物业移交申请表 二。移交意向协议书,三.土地使用厨房合同以及补充协议.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五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六,施工许可证,七.社区公共配套物业规划设计方案使用意见书.八,社区公配物业设计和装修图纸,九、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十,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九条。政府物业中心对建设单位提交的书面资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送住宅,物业,管理科、审查合格的,住宅.物业。管理科与建设单位办理签订、社区公共配套物业移交协议书,相关手续。第二十条,工程竣工验收后30日内,产权属政府.无偿移交的社区公共配套物业。建设单位应向政府物业中心提出实物移交申请、提供以下资料.一 社区公共配套物业移交申请表,二,社区公共配套物业涉及的消防,燃气。人防和建筑节能工程专项验收报告 证明文件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回执等竣工验收资料.三.总平面图及各层建筑,装修。水电平面图,竣工图,四,建设工程环保验收合格证,五。深圳市房屋竣工建筑面积查丈报告,六,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 七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八、城建档案移交书,九、其他相关资料、有偿移交的社区公共配套物业,建设单位还需提交成本核算相关资料、第二十一条,政府物业中心对建设单位提交的材料合规性和完备性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送住宅,物业,管理科,审查合格的,由住宅、物业 管理科牵头,在15日内组织建设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政府物业中心、组成查验小组,根据建设单位提交的物业资料和设施设备清单进行现场查验、一,查验符合移交要求的、住宅。物业 管理科与建设单位办理签订.社区公共配套物业实物移交确认书。相关手续。二,查验不符合移交要求的,住宅 物业、管理科向建设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合格后。查验小组成员签字确认。由住宅 物业.管理科与建设单位办理签订。社区公共配套物业实物移交确认书。相关手续,第二十二条,按照成本价有偿移交的社区公共配套物业、依据深圳市政府。关于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清理移交工作下阶段安排的通知.深府办,2006,189号 规定进行成本核算。签订.社区公共配套物业实物移交确认书,后、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移交,一.住宅 物业,管理科审核成本核算相关资料后,报新区审计部门备案审查 二。新区审计部门备案审查后 依据双方确认的成本核算结果。住宅、物业,管理科申请下达购置资金计划,三。资金计划下达后,住宅,物业,管理科向建设单位支付相关款项 第二十三条.因特殊原因在工程规划验收阶段未经住宅,物业、管理科审核的,建设单位须向住宅,物业、管理科提供相关资料.符合移交要求的,住宅,物业,管理科与建设单位办理补签、社区公共配套物业移交协议书 和、社区公共配套物业实物移交确认书,相关手续、不符合移交要求的 住宅。物业 管理科不予补签,建设单位执、社区公共配套物业移交协议书,和,社区公共配套物业实物移交确认书 到产权登记部门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