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五章。附则第四十二条.本条例所称城市绿地,包括以下六类,一 公共绿地、指市级,区级、居住区级公园和动物园,植物园,陵园.小游园及街道.广场绿地 二、居住区绿地.指居住区内除居住区级公园以外的其他绿地.三。单位附属绿地、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管界内的环境绿地。四 生产绿地,指为城市绿地提供苗木,花草.种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五。防护绿地,指用于城市环境 卫生、安全。防灾等用的绿带 绿地.六,风景林地,指具有一定景观价值.在城市整体风貌和环境中起作用、但尚没有完善游览休息,娱乐等设施的林地.第四十三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绿化设施是指城市绿地的灌溉 防护,照明,装饰,指示标志及供浏览休息等设施的统称.第四十四条 未设镇建设的工矿区,农林牧场,风景旅游区等城市型居民点的绿化管理工作,可参照本条例执行、第四十五条,本条例自一九九七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页面正在加载中,点此刷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