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3 计算规则一 建筑高度计算,1。在需依据建筑高度确定建筑间距、后退用地红线和道路红线距离时。建筑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1,平屋面建筑 挑檐屋面自室外设计地面算至檐口顶,加上檐口挑出宽度.檐口挑出宽度小于0,5,米的。按0.5,米计算,有女儿墙的屋面。自室外设计地面算至女儿墙顶、2,坡屋面建筑。屋面坡度小于45.度。含45,度.的.自室外设计地面算至檐口顶加上檐口挑出宽度、檐口挑出宽度小于0。5、米的,按0.5,米计算、坡度大于45。度的。自室外设计地面算至屋脊顶。3,高层民用建筑,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其檐口或屋面面层的高度。屋顶的水箱间,电梯机房,排烟机房和楼梯出口小间等不计入建筑高度,4。水箱.楼梯间,电梯间,机械房等突出屋面的附属设施.其高度在6米以内.且水平面积之和不超过屋面建筑面积1 4的。可不计入建筑高度,但当建筑位于文物 建筑控制区 特殊保护区和有净空要求的控制区时.上述突出部分应计算建筑高度 2。涉及视线走廊规划控制和视线分析的、按建.构.筑物的最高点计算建筑高度,3,除上两款规定情况外,其他规定对建筑高度有限制的、如机场,气象台、微波通道,安全距离,文物保护等、建筑高度计算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建筑间距控制要求。1.建筑间距是指两幢建 构、筑物的外墙面之间最小的垂直距离 2。坡度大于45,度的坡屋面建筑.其建筑间距指自屋脊线在地面上的垂直投影线至被遮挡建筑的外墙面之间最小的垂直距离,3。在确定由不同建筑高度组合的非住宅建筑与相邻建筑之间的间距时,可按各自不同建筑高度计算其间距。在确定退台式的住宅建筑与相邻建筑之间的间距时。应按其顶层屋面建筑高度计算其间距,4,用地红线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与用地红线外的旧屋毗邻区建筑的间距计算。可不按第四章建筑间距规定执行。但应符合消防间距的有关规定 5.同一建设用地内,两相邻建筑底层同为架空层的、其间距计算可不含底层架空层的建筑高度。南北向布置的建筑.北侧建筑底层为架空层的,计算其与南侧建筑的间距可扣除其底层架空层的建筑高度。古城区域除外、6、建筑的山墙面连续宽度大于20米。但其山墙面与相邻建筑投影重叠部分的山墙面宽度小于或等于20米 则其山墙面与相邻建筑间距可按垂直布置时的间距控制、三.容积率面积计算,1 单层建筑物的容积率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或保温隔热层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 及以上者应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按1,2。面积计入容积率面积、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面积.净高在1,20m.至2 10m 的部位应按1 2、面积计入容积率面积、净高不足l,20m的部位不计入容积率面积.2 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 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入容积率面积 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入容积率面积。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按1、2。面积计入容积率面积.3.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容积率面积,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容积率面积,有保温隔热层的算至保温隔热层外沿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按1、2、面积计入容积率面积.4 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高度超过2.10m的部位应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按1,2、面积计入容积率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计入容积率面积,5 地下室.半地下室 无论其使用功能.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室外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层高在2 20m,及以上者应按全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层高不足2。20m.者应按1.2 面积计算建筑面积、进地下室的斜坡道 有围护及顶。盖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半地下室按其投影面积的1 2 计算容积率。地下室不计入容积率,6,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 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按1.2。面积计入容积率面积、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不计算面积,设计作为公共用途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计算为不计容面积。设计不作为公共用途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按柱子外围计为计容面积。7,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容积率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无论是否有柱。是否封闭、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 及以上者应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按1.2,面积计入容积率面积、房屋内天蓬、指房屋内屋面整体设计为永久性透明顶蓬覆盖的部分,按其水平投影计算面积.二层以上的中空部分不计算容积率面积 8,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面积 层高不足2、20m,者应按1 2面积计入容积率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l,2。计算容积率面积 9,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容积率面积,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容积率面积,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按1。2。面积计入容积率面积.10 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按1,2面积计入容积率面积,11.建筑物外有柱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 门斗。不对公共开放的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柱或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容积率面积,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按1,2,面积计入容积率面积.建筑物底层消防通道.挑廊、走廊,檐廊。骑楼作为公共开放或公众通行的部分按不计容积率面积计算,12 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l,2 计入容积率面积,13。建筑物屋面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 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按1,2 面积计入容积率面积,建筑物屋面有顶板无柱无围护结构的走廊不计入容积率面积.有顶盖有柱或有两面以上墙围护的。均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面积。14.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面积 层高不足2,20m。者应按1,2、面积计入容积率面积.15,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容积率面积、房屋内的回形楼梯之间 或上下行楼梯之间面积大于1.0,平方米的上层及以上的中空部分,不计入容积率面积,16.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入容积率面积 17。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容积率面积 无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最上层不计算建筑面积 上层楼梯可视为下层楼梯的永久性顶盖。下层楼梯应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室外斜坡道参照室外楼梯的算法计算建筑面积,楼梯,斜坡道下方设计加以利用,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l 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18,房屋内标注。空中花园.入户花园 入户阳台,绿化空间、等类似建筑空间,均按阳台计算规则计算容积率面积。建筑物的阳台 无论是否有柱、是否封闭.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容积率面积 住宅建筑当进深超过1,8。米的各类阳台。整个阳台全部均按全面积计算容积率面积,住宅建筑在阳台.走廊、空中花园 入户花园。入户阳台边设置花池或附属构筑物的、无论有没有围护 均整体按阳台计算建筑面积,阳台水平投影面积总和不应大于套型建筑面积的15。阳台的柱空间无法利用 在计算阳台进深时量算至阳台栏杆的最外围。非住宅建筑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容积率面积。阳台高度超过两层的,不计算容积率面积 上下层不同大小设置的阳台。当上部盖板小于本层围护结构时、本层阳台按上部盖板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容积率面积、同一开间位置下大上小阳台间隔设置的阳台、本层阳台均按本层围护结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容积率 公共露台、晒台,天面上檐口、阳台 挑楼的屋投影面积部分不入容积率面积,在非公共露台.晒台.天面上檐口.阳台,挑楼的屋投影面积部分按照阳台的计算方法计算容积率面积,19,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容积率面积,20、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21、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容积率面积,22.建筑物外墙外侧结构柱。不应理解为垛、应计算容积率面积。外包结构柱的装饰柱不计入容积率面积。23,建筑物内的变形缝。若其与室内相通.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容积率面积。若与室内不相通的,不计算容积率面积,24 建筑底层架空作为通道,公共停车,布置绿化小品、居民休闲 配套设施等公共用途的.不计入容积率面积、作为非公共空间使用时需计入容积率面积,底层为架空层的。门廊和门斗及与梯间和门厅相连的作为通道的空间 当无墙体围护时不计入容积率面积、非底层架空层均按自然层计算容积率面积,25 有住宅使用作用的酒店式公寓等建筑和包含有住宅使用功能的综合楼 在计算阳台,花池,设备平台,结构.设备管道.转换层容积率面积时参照住宅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则执行.26,建筑物内的结构,设备管道。转换层 及作为其它功能使用的夹层。技术层.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面积 层高不足2。20m者应按1、2 面积计入容积率面积、超高层建筑避难层中按规定设置的避难面积不计入容积率面积。非避难空间 如设备间。楼梯间,按国家有关面积计算规定计入容积率面积、27,建筑物只允许客厅或大厅等公共空间的挑空部分不计算建筑面积,办公室或卧室等私人空间设计挑空的,挑空部分按自然层计算容积率面积、28,点式住宅户型,每个单元3、户及以上,或大进深板式住宅 进深达3个柱网跨度以上。设计用于建筑通风采光需要挑空 或凹进,处理 每套住宅原则上控制在1,处以内、超过一处的挑空.或凹进,部分按全面积计算容积率面积、未经泉州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在屋顶或建筑主体结构外作柱 墙,梁等框架处理的.以柱外围计算容积率面积,29,住宅项目每处附属构筑物投影面积不得大于1.5。平方米,每套附属构筑物投影面积不应超过套内面积的5。且总面积不得超过5 0,平方米、宽度在0,3,米以内的出挑装饰性线条可不计为附属构筑物、且不计入建筑面积.超规定设置的附属构筑物按阳台计算方法计算容积率面积。30,居住建筑凸窗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凸窗挑出建筑外墙部分的高度不得大于2。2 米、且窗台底面距本层楼板的高度不得小于0,45,米、飘窗净高超过2 米及以上的。应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计算面积,凸窗挑出建筑外墙部分的窗台板总宽度不得大于0。6、米。凸窗挑出建筑外墙部分的面宽长度不得大于设置凸窗的开间的面宽的2。3。上下两层凸窗之间的楼层板不得超出建筑主体外墙,其它不符合凸窗设置要求的均不视为凸窗,该空间应计算建筑面积 31。下列项目不应计入容积率面积 1、没有设置窗户且不能进入使用的闷顶层不计算容积率面积、2.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 挑台等、3,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4。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 5。勒脚。附墙装饰柱,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篷 6、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 无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室外挂梯,底层室内楼梯踏步伸出墙外的部分、7、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8,独立的烟囱.烟道、地沟,油 水、罐 气柜 水塔 贮油.水。池,贮仓.栈桥 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地下消防水池。9、屋面上有柱有盖但无围护结构的不与建筑风楼相连的观景塔等一些观景建筑设施。32.下列情况虽不计入容积率面积。但仍应将面积值以不计入容积率面积部分在备注栏单列注明并描述,骑楼、过街楼通道的面积,架空部分不计入容积率面积值的部分,地下室、不计容积率半地下室面积,消防通道面积.公共廊道面积.物业管理用房面积 不计入容积率的设备平台 不计入容积率的花,池等、33,在建设项目方案审批后 单体审批前的容积率计算工作和竣工验收前的竣工测量中面积计算工作均按此方法进行,为保持同一项目的延续性 同一工程的竣工测量中的面积计算方法与该项目审批时的容积率计算方法要一致 四 建筑密度的计算,1、建筑占地面积以一层计容面积为基础、底层阳台等半算的按全面积计算建筑占地面积,架空层以柱处围面积计算建筑占地面积 雨棚和外凸门廊不计入建筑占地面积、2.骑楼。公共走廊若单层设置,在上部建筑主体投影线外设置的 骑楼、公共走廊部分不计入建筑占地面积,若骑楼,公共走廊是在上部建筑主体投影线内设置的,骑楼 公共走廊部分应计入建筑占地面积 3 雨篷结构无论是否计入容积率面积、均不计入建筑占地面积.五,建筑工程日照分析。1.邻居住的建筑必须满足日照分析要求。2,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部门 就规划或建设项目中的多、高层建筑对周边现状。拟建,规划日照分析对象可能产生的日照影响.或拟建 规划日照分析对象可能受到周边现状。拟建,规划多,高层建筑的日照影响 采用经有关部门鉴定合格的日照分析软件进行分析。并编制、日照分析报告.以作为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规划审批依据之一的过程,3 包括,1,居住类,包括一类住宅、普通住宅、包括单元式农居 老年公寓、独立式及连排式农居、集体宿舍.大 中,小学校学生宿舍 2。文教卫生类,包括中.小学校教室楼的普通教室、幼儿园,托儿所的活动室及寝室.医院病房楼的病房,休,疗,养院的寝室,4。建筑指在拟建建筑遮挡范围内、被遮挡需进行日照分析的居住,教育.医疗类建筑.日照分析客体建筑范围和对象的确定应符合以下规则、1,在高层建筑有效日照时间段内的日照阴影范围内的居住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按拟建高层高度2,倍的扇型阴影范围确定,计算的范围最大不超过拟建建筑北侧200 米半径扇型阴影范围 2,在上述范围内 方案设计已经批准、待建、在建居住等有日照要求的建筑也应确认为客体建筑.3.客体建筑范围以外的建筑不进行日照分析,4 除高度大于等于4.米的旧建筑的围墙作为日照分析主体外.其他围墙一般不作为日照分析主体,5 投影的建 构筑物均应纳入分析、5、满足日照要求的即视为日照不受影响。1、受遮挡的住宅建筑每套至少有一个居室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不应低于3小时。居室是指卧室。起居室.也称厅、当一套住宅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四个时 其中宜有二个获得日照。2.老年人住宅。残疾人住宅的卧室,起居室应能获得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3.托儿所,幼儿园生活活动用房的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应低于3、小时、中小学半数以上的教室冬至日有效日照,一般为南外廊,不应低于2。小时、4 医院病房楼.疗养院半数以上的病房冬至日有效日照不应低于2,小时 5,旧区改建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每套至少有一个居室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不应低于1 小时、6,宿舍及单身公寓半数以上的居室,应能获得同住宅居住空间相等的日照标准、6、日照分析次序,方法具体要求如下 1,日照分析时 应先调查了解拟建建筑周边现状。规划情况,确定日照分析的主体建筑范围和客体建筑范围。先分析客体建筑的现状日照状况,再分析拟建高层建筑建设后的日照状况.明确遮挡影响,2.日照分析时,应对拟建高层建筑和拟建项目周围原有建筑。含设计方案经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审定的,或经批准尚未建设。以及正在建设的。产生的日照遮挡进行叠加分析、叠加分析的先后次序以设计方案的批准日期为准、7 日照分析具体参数要求如下.1,地理位置 泉州市区。东经118,37。北纬24,54。2,有效时间段,大寒日北京时8,00。16 00,冬至日北京时9.00,15、00 3 时间统计方式,采用累计日照、最小连续时间不得小于10。分钟。4,采样时间间隔、不超过1,分钟.5、采样点间距。采样点间距不超过1 米.1 米.8.窗户日照的计算,以经确认的日照分析计算基准面左右两端点为计算基准点,窗户,或阳台.的宽度小于等于2,0.米的 按实际宽度的左右两个端点为计算点,宽度大于2、0,米的,按2 0.米计算 以窗户.或阳台,的中点两侧各延伸1,0,米为计算范围 计算高度。以已经确定的日照计算基准线为依据。计算高度。含落地门窗。均按离室内地坪0、9.米的高度计算 计算基准面按以下规则确定.1、一般窗户以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 2.转角直角窗户,转角弧形窗户.凸窗等.一般以居室窗洞开口为计算基准面。3。两侧均无隔板遮挡也未封窗的凸阳台。以居室窗户的外墙窗台作为计算基准面 对阳台顶板所产生的遮挡影响可忽略不计。4.两侧或一侧有分户隔板的凸阳台。凹阳台及半凹半凸阳台.以阳台栏杆面与外墙相交的墙洞口为计算基准面.5.设计封窗的阳台,以封窗阳台的阳台栏杆面为计算基准面,9 主要日照分析资料包括.1.覆盖所有主客体建筑范围的由具备规定资质测绘单位测绘的数字地形图,2。拟建建筑的总平面图.屋顶平面图和平立剖面图的电子盘片。附有建筑坐标和屋顶标高,3,已确定的客体建筑的平。立面图 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提供,必要时附有详细的窗位尺寸。4,已确定的主体建筑的总平面图和屋顶平面图,附有各屋顶详细标高 5。根据本文规定,已确定纳入主客体建筑范围的在建或已批未建建筑资料。6.本条第3.4。款规定的主客体建筑资料可按有关规定向市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收集或请具备规定资质的测绘单位测绘。本条第5、款规定中的主客体建筑资料可按有关规定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收集,7,资料来源及提供资料的单位应在日照分析报告中注明。10、日照分析结论.1、沿线分析.明确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后客体建筑是否符合日照要求、所能达到的日照时数,2、窗户分析.计算出客体建筑每一分析窗位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和建设后的日照时间段和有效日照时间数,注明不满足日照要求的窗位,明确在拟建建筑建设前后不符合日照要求的客体建筑的窗户数及位置.3、附图 客体建筑范围图。日照阴影覆盖范围图.1。1000,1,2000,主体建筑范围图、1,1000,1,2000。日照分析成果图,1,500.1,1000、11。建设单位应对报送的 日照分析报告.及其附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应如实按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或补充有关材料。报送材料不实或隐瞒有关情况而产生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规划设计.建筑设计单位或咨询机构应对编制或复核的、日照分析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由于.日照分析报告,结果不真实 不准确而产生后果的.日照分析报告编制或复核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