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咸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技术指南 建筑工地(试行) DB4212/T 21-2020
  • 恩施州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规范 DB4228/T 016-2017
  • 十堰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十政发[2016]16号
  • 咸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 养老机构(试行) DB4212/T 16-2020
  • 襄阳市公共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规范 DB4206/T 4-2017
  • 咸宁市公共资源招标投标投诉处理规范 DB4212/T 29-2020
  • 武汉市法律援助条例
  • 襄阳市电子证照库技术规范 DB4206/T 3-2017
  • 咸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 企业复工(试行) DB4212/T 18-2020
  • 荆门市长湖保护条例 2023年
,第五章,保护和改善环境第二十四条。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具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水源涵养区域 重要渔业保护区域、古树名木等和其他具有重大科学历史文化价值的区域。应当采取措施、加强保护和管理,第二十五条。在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森林公园等保护区以及文物保护范围内,不得盗伐滥伐林木,乱挖滥采矿产资源,含开山采石.挖矿取土、乱占滥用土地,破坏滥用水资源.任意捕猎野生动物和采挖野生植物。第二十六条,在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其水体.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适用居民区.文教区环境噪声标准的区域。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已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必须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无效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分别情况责令其停业。关闭或者调整,第二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护农业环境、发展生态农业。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枯竭,土壤污染、种源灭绝以及其他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农膜和植物生长激素.对农畜产品的污染进行防治、禁止使用未达到污水养殖、污水灌溉标准的污水养殖和灌溉。第二十八条。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必须根据城市规划.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按照环境质量区的划分和国家规定的标准,疏散严重污染扰民的污染源,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