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范建筑市场交易行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保护招标投标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非生产性项目总投资在二百万元以上.生产性项目总投资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国家投资 集体投资或者国家,集体参与投资并控股的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必须实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非生产性项目总投资不足二百万元.生产性项目总投资不足五百万元的建设工程是否实行招标投标.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决定。境外投资者独资或者外方控股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项目以及国内个人投资并控股的建设工程实行招标投标的.依照本条例执行。县以上人民政府确认的保密或者救灾的抢险建设工程,可以不实行招标投标,第三条,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和总承包的招标投标适用本条例、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 设计.设备供应 除国家规定的特定进口产品外,建设监理的招标投标。参照本条例执行 建设工程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前的阶段不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和综合评议,择优定标的原则,保证招标投标的平等性、评标的公正性和定标的合理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 将必须实行招标投标的工程指定发包 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垄断或者强行承接工程、第五条、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计划、经贸 财政、物价.银行。土地。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参与管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第六条.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招标投标管理机构,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日常管理工作,为招标投标单位提供业务指导和服务、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审查招标文件,招标条件和招标单位资格,三,组织审定标底,四 监督指导评标定标工作、五,监督承发包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六。调解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纠纷,七。查处违反招标投标规定的行为、第七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按项目建设规模、隶属关系和投资来源.实行分级管理,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国家和省的重点建设工程,省属建设工程、省投资的建设工程和总投资在五千万元、昆明市为一亿元、以上的地。州 市投资的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在上述投资限额以下的地、州、市和县投资的建设工程。由地 州。市和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