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明确工程质量责任,保护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各方及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土木工程 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工程,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是指有关法律,法规 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中对建设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 美观等方面的综合要求.第三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活动 均应遵守本条例。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省,市 县。含县级市、区下同 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的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省 市、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具体行使监督管理职能。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建设项目中特殊专业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特殊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具体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 建设工程质量实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和企业保证相结合的制度 第六条、一切单位和个人有权就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检举和控告.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或建设行政管理部门 应对执行本条例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