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筑节能 十二五.专项规划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通知。闽建科 2010.59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 规划局,房管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为推进节能减排科学发展,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福建省有关建筑节能.十二五,规划精神.我厅组织编制了,福建省建筑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地.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前言、十二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关键时期 节约建筑用能是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 开展资源节约、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实现我省建筑节能工作在.十二五 期间取得跨越式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主席令第33号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福建省有关建筑节能,十二五,规划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在福建省建筑节能 十一五 工作基础上,编制本专项规划,规划期为2011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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