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筑节能 十二五。专项规划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 的通知。闽建科,2010,59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为推进节能减排科学发展,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福建省有关建筑节能,十二五,规划精神。我厅组织编制了、福建省建筑节能 十二五.专项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 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前言 十二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关键时期、节约建筑用能是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 开展资源节约.发展循环经济 保护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实现我省建筑节能工作在.十二五。期间取得跨越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主席令第33号、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国务院令第530号,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福建省有关建筑节能、十二五。规划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在福建省建筑节能.十一五、工作基础上.编制本专项规划,规划期为2011、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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