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筑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 的通知 闽建科,2010,59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为推进节能减排科学发展 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福建省有关建筑节能。十二五、规划精神.我厅组织编制了。福建省建筑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前言,十二五 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关键时期。节约建筑用能是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开展资源节约。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实现我省建筑节能工作在,十二五.期间取得跨越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主席令第33号。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 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福建省有关建筑节能.十二五,规划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在福建省建筑节能。十一五.工作基础上.编制本专项规划。规划期为2011,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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