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筑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福建省建筑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 的通知 闽建科 2010,59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房管局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为推进节能减排科学发展,根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福建省有关建筑节能,十二五。规划精神.我厅组织编制了 福建省建筑节能。十二五 专项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前言。十二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关键时期,节约建筑用能是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开展资源节约,发展循环经济 保护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实现我省建筑节能工作在,十二五,期间取得跨越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主席令第33号,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福建省有关建筑节能、十二五.规划精神 结合我省实际、在福建省建筑节能.十一五,工作基础上、编制本专项规划。规划期为2011、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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