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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筑节能 十二五。专项规划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通知.闽建科,2010、59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房管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为推进节能减排科学发展、根据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福建省有关建筑节能,十二五、规划精神。我厅组织编制了、福建省建筑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 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地.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实施,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前言,十二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关键时期,节约建筑用能是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开展资源节约。发展循环经济 保护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实现我省建筑节能工作在、十二五.期间取得跨越式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主席令第33号.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福建省有关建筑节能,十二五 规划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在福建省建筑节能 十一五。工作基础上.编制本专项规划.规划期为2011,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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