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障措施,建筑节能作为一项利国利民的综合性工作。对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为保障本 规划,的顺利实施、必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 经济等手段。强化组织领导,制定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培育节能产业、努力实现我省建筑节能。十二五。期间的跨越发展和科学发展。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为建筑节能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各市县应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规定、落实专门的工作机构 保障推动建筑节能工作必要的人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适应当前建筑节能发展要求.各地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确定市 县的建筑节能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区 县开展建筑节能工作的帮扶,加大与发展改革 财政。经济,科技.教育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力度、通过联席会议制度 定期交流和研究解决建筑节能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并落实建筑节能协调机制,努力形成内外联动的工作局面、二,实施经济激励政策、完善配套措施。为建筑节能发展提供经济保障.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福建省节约能源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建筑节能工作的新形势,及时制定节能配套措施和相关优惠政策.不断完善适宜我省的建筑节能政策法规体系,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国家和省可再生能源.光伏发电,建筑节能等试点示范.争取更多资金补助.逐步完善我省建筑节能 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新型墙体材料产业化发展的经济激励措施.加快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跟进。社会呼应的良好局面,制定合同能源管理配套政策.引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走市场化的道路。出台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及超限额加价制度 节能考核体系等、加强建筑运行阶段的节能管理,三、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行政监管.为建筑节能发展提供行政保障,强制实施建筑节能标准。严格落实建设工程立项审批节能审查 规划方案节能审查、建筑节能设计施工图专项审查.节能分部专项验收及验收备案制度、切实保证建筑节能标准在设计,施工。验收阶段的有效执行.全面推广我省建筑节能设计专项说明 施工专项方案和监理细则示范文本,规范和提高各方主体建筑节能资料的编制和实施水平。严格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监督 加强建筑节能检测能力建设,规范建筑节能实施过程中建设各方主体的行为,实施施工现场、商品房销售现场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制度,强化社会监督、推行专项检查制度 全面检查各地建筑节能工作完成情况和新建建筑工程实体落实强制性节能标准情况、加强对违反建筑节能相关法律 法规及强制性标准项目的惩处力度,推行民用建筑能耗和节能信息统计报表制度、建立全省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和监测平台 四.深入宣传和培训,培养高素质人才。为发展建筑节能提供人才保障,继续办好每年、6,18绿博会,系统展示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利用各种媒体和节能宣传周。展览会和现场会,广泛宣传建筑节能意义及建筑节能工作。充分调动开发商。物业管理和业主各方面的节能积极性、形成各单位自觉执行、社会公众共同参与和监督的氛围,倡导建筑资源节约理念 把建筑节能相关知识作为注册建筑师,结构师,建造师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的重点内容、提高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节能专业素质.通过课题开发,技术推广 标准编制,技术交流,工程示范和 绿色建筑技术重点实验室,等途径。培养一支我省、产 学 研.相结合 高水平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科技研发队伍.各市 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当地建筑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明确.十二五.建筑节能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确保我省建筑节能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