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消防安全职责第七条.市.县.市。区 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组织制定消防发展规划,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二、制定消防宣传教育计划 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三,按照国家规定建设以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为主体。志愿消防队等为补充的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落实配套设施 四,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消防战勤保障 区域性消防物资装备储备体系 完善灭火救援协作机制和联合演练机制.做好火灾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五。对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政府挂牌督办 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开发区。园区等政府派出机构应当依照前款的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第八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 备案抽查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二,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及时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督促火灾隐患整改 及时报告、通报重大火灾隐患.三、组织 指挥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调查 处理火灾事故。统计火灾损失、四、编制城乡消防规划,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五.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并向社会公示.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第九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落实乡,镇。和村庄消防规划.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二。建立消防工作制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三,按照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部署、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第十条,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并公布防火安全公约,督促居,村,民遵守,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三,建立志愿消防组织 配备必要消防装备.四。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五.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火灾扑救.火灾现场保护和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第十一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督促和指导居。村,民委员会 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二,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依法处理消防违法事件 三、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火灾事故调查 维持火灾现场周边秩序 保护现场,控制火灾肇事嫌疑人.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