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消防安全职责第七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 组织制定消防发展规划、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二.制定消防宣传教育计划,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三 按照国家规定建设以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为主体,志愿消防队等为补充的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落实配套设施、四。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消防战勤保障.区域性消防物资装备储备体系、完善灭火救援协作机制和联合演练机制,做好火灾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五 对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政府挂牌督办,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开发区.园区等政府派出机构应当依照前款的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第八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 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抽查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二.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及时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及时报告,通报重大火灾隐患 三。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调查 处理火灾事故、统计火灾损失.四、编制城乡消防规划。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五。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向社会公示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第九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落实乡、镇、和村庄消防规划、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二,建立消防工作制度 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三,按照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部署、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第十条、居,村 民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并公布防火安全公约 督促居、村、民遵守,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普及消防安全常识,三、建立志愿消防组织、配备必要消防装备,四。定期组织防火检查 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五,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火灾扑救.火灾现场保护和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第十一条 公安派出所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 督促和指导居,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二。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依法处理消防违法事件.三,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火灾事故调查。维持火灾现场周边秩序 保护现场 控制火灾肇事嫌疑人,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