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消防安全职责第七条,市 县 市 区、人民政府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组织制定消防发展规划。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二 制定消防宣传教育计划,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三、按照国家规定建设以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为主体,志愿消防队等为补充的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 落实配套设施,四.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消防战勤保障、区域性消防物资装备储备体系.完善灭火救援协作机制和联合演练机制 做好火灾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五.对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政府挂牌督办。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开发区,园区等政府派出机构应当依照前款的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第八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依法实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抽查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二,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及时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及时报告,通报重大火灾隐患。三,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调查。处理火灾事故,统计火灾损失.四,编制城乡消防规划 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五,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向社会公示.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第九条、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 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落实乡.镇.和村庄消防规划,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 二,建立消防工作制度 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三.按照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部署、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条,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并公布防火安全公约.督促居 村.民遵守、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常识。三、建立志愿消防组织,配备必要消防装备。四.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五,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火灾扑救,火灾现场保护和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第十一条,公安派出所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 督促和指导居、村,民委员会 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二 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依法处理消防违法事件、三。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火灾事故调查.维持火灾现场周边秩序.保护现场、控制火灾肇事嫌疑人 四 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