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大数据 第3部分:数据元 DB15/T 2021.3-2020
  • 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旅游接待户星级评定指标 DB15/T 1445-2020
  • 内蒙古自治区电梯维保品牌评估方法 DB15/T 2006-2020
  •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信息资源代码规范 DB15/T 1875-2020
  • 内蒙古自治区采煤沉陷区造林技术规程 DB15/T 943-2015
  • 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平台 接入技术要求 DB15/T 1872-2020
  • 内蒙古自治区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第1部分:建(构)筑物单体 DB15/T 710.1-2020
  • 内蒙古自治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 DB15/T 1876-2020
  • 呼和浩特市水泥行业碳管理体系实施指南 DB1501/T 0008-2020
  • 内蒙古自治区行业用水定额 DB15/T 385-2020
.第二章,建设工程质量责任第一节、建设单位的责任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管理.根据工程类别要求配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人员,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人员数量和资质不能满足要求的。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质量监理、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合同,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类别要求 选择符合资质等级的勘察 设计、施工单位。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合同。第八条建设工程实行工程总发包制 一个单位工程只能总包给一个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不得分包,肢解单位工程、特殊专业工程确需分包的,由工程总包单位分包,第九条建设单位必须在开工前向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报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按照规定参加初步设计文件会审,并在开工前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施工中应当按照有关工程建设法律 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设计文件以及合同规定,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并做好隐蔽工程记录以及建筑材料,半成品的取样,送样、签证工作,施工中及时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对工程地基与基础分部,主体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并及时申报工程质量等级核验 建设工程未经质量等级核验或者核验不合格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未经竣工验收的工程不得使用、第十一条建设单位不得为施工单位提供,代购或者要求施工单位向其指定的供应单位采购建筑材料。设备 构配件、但特殊专业设备除外 第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相应资质等级开发建设、除执行本条例第六条至第十一条规定外、还必须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和物业管理体系,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使用功能符合要求,配套设施齐全.完好,房屋出售.出租前向用户提供使用.保养和维护说明,
批注书签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