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维护建设市场秩序,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保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 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国家.自治区另有规定的除外,的勘察.设计 施工,监理及重要建筑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投标以及对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第四条。建设工程的招标,应当由建设工程的投资者负责.建设工程是政府投资的 其工程招标由管理者或者使用者负责。第五条,市和旗.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受理招标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市和旗 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招标投标的工程项目划分由市政府确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具体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备案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发展计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协调工作.并对重点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第六条,按本条例规定必须进行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其招标投标必须进入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 交易中心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场所、信息和咨询服务。为有关部门在该中心内办公提供必要条件,使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交易中心是招标投标的服务和见证机构,不得代理组织招标和参与评标定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交易中心提供的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服务进行监督和管理.第七条。交易中心实行综合服务 市政府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资格审查.工程立项批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核发等手续,应当集中在交易中心内办理。并依法实施监督、第八条、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 公正 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 不得限制和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招标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