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八条、海岸带的规划管理、实行集中协调与专业分工 部门负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第九条,成立青岛市海岸带规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海管委.负责审议和协调海岸带规划及功能区划编制以及海岸带开发,利用,保护等重大事项和工作,并为青岛市人民政府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青岛市人民政府聘请有关专家组成青岛市海岸带规划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海咨委.负责对海岸带规划及功能区划的编制以及海岸带开发,利用。保护提供咨询,评估意见,青岛市规划管理部门、以下称市规划管理部门,负责全市海岸带的规划管理工作 并负责市海管委和市海咨委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市规划管理部门是海岸带规划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二 组织编制,修改海岸带规划及功能区划。三。审查涉海部门.沿海区、市,的专业规划和区域规划 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四,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负责海岸带开发利用项目的选址,定点及规划方案的审批,五 按规定的管理权限核发海岸带规划许可证,六、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负责海岸带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验收,并参与竣工验收、七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十一条。沿海各区.市,人民政府及其规划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管理权限、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海岸带的规划管理和协调工作,第十二条,计划.经济.建设.海洋。海监,港口。旅游、工商、渔业,盐务,交通。水利。环境保护.土地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权限分工.依据海岸带规划及功能区划、做好海岸带的有关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