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八条 海岸带的规划管理,实行集中协调与专业分工。部门负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第九条,成立青岛市海岸带规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海管委、负责审议和协调海岸带规划及功能区划编制以及海岸带开发 利用.保护等重大事项和工作.并为青岛市人民政府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青岛市人民政府聘请有关专家组成青岛市海岸带规划咨询委员会 以下简称市海咨委,负责对海岸带规划及功能区划的编制以及海岸带开发、利用.保护提供咨询.评估意见。青岛市规划管理部门、以下称市规划管理部门 负责全市海岸带的规划管理工作.并负责市海管委和市海咨委的日常工作,第十条.市规划管理部门是海岸带规划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二,组织编制。修改海岸带规划及功能区划。三,审查涉海部门.沿海区.市.的专业规划和区域规划.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四.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负责海岸带开发利用项目的选址。定点及规划方案的审批,五.按规定的管理权限核发海岸带规划许可证,六 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负责海岸带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验收,并参与竣工验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一条,沿海各区。市。人民政府及其规划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管理权限、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海岸带的规划管理和协调工作、第十二条。计划,经济。建设,海洋 海监.港口 旅游、工商,渔业.盐务。交通.水利 环境保护。土地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权限分工,依据海岸带规划及功能区划.做好海岸带的有关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