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八条,海岸带的规划管理、实行集中协调与专业分工 部门负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第九条 成立青岛市海岸带规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海管委,负责审议和协调海岸带规划及功能区划编制以及海岸带开发.利用 保护等重大事项和工作、并为青岛市人民政府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青岛市人民政府聘请有关专家组成青岛市海岸带规划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海咨委、负责对海岸带规划及功能区划的编制以及海岸带开发、利用、保护提供咨询、评估意见 青岛市规划管理部门。以下称市规划管理部门.负责全市海岸带的规划管理工作,并负责市海管委和市海咨委的日常工作,第十条,市规划管理部门是海岸带规划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二,组织编制。修改海岸带规划及功能区划、三、审查涉海部门。沿海区、市.的专业规划和区域规划.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四。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负责海岸带开发利用项目的选址、定点及规划方案的审批 五.按规定的管理权限核发海岸带规划许可证,六。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负责海岸带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验收,并参与竣工验收、七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十一条.沿海各区.市,人民政府及其规划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管理权限 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海岸带的规划管理和协调工作、第十二条,计划.经济。建设、海洋。海监 港口。旅游 工商,渔业。盐务,交通,水利。环境保护,土地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权限分工。依据海岸带规划及功能区划,做好海岸带的有关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