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八条,海岸带的规划管理,实行集中协调与专业分工.部门负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第九条。成立青岛市海岸带规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海管委,负责审议和协调海岸带规划及功能区划编制以及海岸带开发,利用.保护等重大事项和工作、并为青岛市人民政府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青岛市人民政府聘请有关专家组成青岛市海岸带规划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海咨委 负责对海岸带规划及功能区划的编制以及海岸带开发、利用.保护提供咨询.评估意见 青岛市规划管理部门。以下称市规划管理部门,负责全市海岸带的规划管理工作.并负责市海管委和市海咨委的日常工作.第十条。市规划管理部门是海岸带规划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 法规 二,组织编制、修改海岸带规划及功能区划,三 审查涉海部门。沿海区.市,的专业规划和区域规划。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四、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负责海岸带开发利用项目的选址 定点及规划方案的审批,五,按规定的管理权限核发海岸带规划许可证、六.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负责海岸带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验收 并参与竣工验收,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十一条,沿海各区、市、人民政府及其规划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管理权限.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海岸带的规划管理和协调工作.第十二条。计划、经济。建设。海洋.海监,港口。旅游,工商,渔业。盐务。交通 水利。环境保护 土地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权限分工,依据海岸带规划及功能区划,做好海岸带的有关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