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八条、海岸带的规划管理、实行集中协调与专业分工,部门负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第九条、成立青岛市海岸带规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海管委.负责审议和协调海岸带规划及功能区划编制以及海岸带开发。利用。保护等重大事项和工作。并为青岛市人民政府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青岛市人民政府聘请有关专家组成青岛市海岸带规划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海咨委。负责对海岸带规划及功能区划的编制以及海岸带开发,利用 保护提供咨询,评估意见。青岛市规划管理部门。以下称市规划管理部门 负责全市海岸带的规划管理工作。并负责市海管委和市海咨委的日常工作、第十条、市规划管理部门是海岸带规划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二、组织编制,修改海岸带规划及功能区划,三 审查涉海部门 沿海区 市、的专业规划和区域规划,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四 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负责海岸带开发利用项目的选址。定点及规划方案的审批,五,按规定的管理权限核发海岸带规划许可证、六.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负责海岸带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验收。并参与竣工验收。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十一条,沿海各区 市,人民政府及其规划管理部门。应当按照青岛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管理权限.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海岸带的规划管理和协调工作,第十二条,计划.经济 建设,海洋.海监.港口。旅游、工商、渔业,盐务 交通,水利、环境保护、土地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法定职责权限分工,依据海岸带规划及功能区划.做好海岸带的有关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