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陕西省城镇社区组织建设管理规范 DB61/T 1301-2019
  • 陕西省清洗保洁服务规范 第4部分:石材清洗护理服务 DB61/T 1281-2019
  • 陕西省天然沥青高模量混合料施工技术规范 DB61/T 1332-2020
  • 陕西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第4部分:设备期间核查要求 DB61/T 1327.4-2020
  • 陕西省养老机构档案管理指南 DB61/T 1341-2020
  • 陕西省城市居住区物业管理条例(修正本)
  • 陕西省汽车维修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DB61/T 1261-2019
  • 陕西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范 DB61/T 1308-2019
  • 西安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2017年修正
  • 陕西省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 DBJ 61/T 161-2019
,第三章 地质环境监测第十四条,市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建设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环境监测网,市地质环境监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环境的动态监测及资料收集、储存,并接受上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的业务指导,第十五条,区,县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本级建设.水利。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监测网络 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动态监测.第十六条.市,区 县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应划定并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易发区,在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县,乡、村应当加强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各隐患点监测责任人。监测人和监测方案 第十七条,市。区。县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及时作出预测、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地质灾害预报由市,区 县人民政府发布.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地质灾害预报。第十八条 市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全市地质环境监测结果,发布全市年度地质环境公报、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损坏地质灾害监测设施.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地质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工作 不得拒绝和阻挠.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