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燃气工程4,1.总则,4.1,1 本指标适用于上海市燃气工程建设用地的规模控制,燃气工程建设用地规模一般不应大于本指标给出的限值、4,1。2 本指标中的部分工程用地采用区间用地指标形式.选用本指标时,原则上市区以指标下限值控制用地规模、郊区可采用中值控制用地规模,不宜突破上限 4,1,3.本指标所列出的用地指标范围是指单项燃气工程建设的用地指标、工程建设应尽可能统筹安排,集约布置.减少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4、1 4 燃气工程的平面布置应合理布局,节约用地 4,1,5,燃气工程建设用地指标主要以天然气工程为主,根据天然气主干网系统工程、分为城市天然气门站,LNG事故备用调峰站 LNG卫星调峰站。天然气储配站 天然气加压站.区域 专用。高中调压站和高压阀室6类 4、1,6 统筹规划各类基础设施用地规模。布局 按照经法定程序批准的规划方案实施,4、2、燃气工程 4、2,1、燃气工程建设用地指标见表4。2 1。燃气设施建设用地指标表,表、4.2 1序号 名、称,单位用地、1.城市天然气门站,首站.140,840,m2、万m3,h、门站、560,830。m2、万m3 h,2.LNG事故备用调峰站 14900.44400。m2。万m3,LNG卫星调峰站.155000。416000,m2.万m3.3、天然气储配站 10000。28745 m2,万m3。4,天然气加压站、200.230,m2、万m3,h,5、区域 专用.高中调压站,110,450。m2 万m3,h。6。高压阀室,70、120,m2、注.天然气加压站目前国内仅建一座.该用地指标有待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