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道路交通工程。8、1,总则,8。1.1。本指标适用于上海市道路交通工程建设用地的规模控制,道路交通工程建设用地规模一般不应大于本指标给出的限值、8.1.2、本指标中的部分工程用地采用区间用地指标形式 选用本指标时。原则上市区以指标下限值控制用地规模,郊区可采用中值控制用地规模、不宜突破上限.8 1.3.本指标所列出的用地指标范围是指单项道路交通工程建设的用地指标 工程建设应尽可能统筹安排 集约布置、减少用地 提高土地利用率 8。1 4,道路交通工程的平面布置应合理布局。节约用地。8。1、5、道路交通工程分为城市道路交通工程.城市公共交通工程和公路交通工程三大类 8 1 6 统筹规划各类基础设施用地规模 布局。按照经法定程序批准的规划方案实施.8.2,城市道路交通工程。城市道路交通工程包括城市道路、交叉口,管理设施 城市广场。公共停车场、公共加油站和互通式立交等7类.8。2、1 城市道路,城市道路用地宽度指标见表8、2。1 城市道路用地宽度指标表,表8,2,1快速路.m,主干路。m.次干路。m 支 路,m。40.80 45、60 30。50 15,30,注,城市快速路,主次干路用地宽度不包括根据环境影响报告批复所需要增加的用地宽度 跨海越江通道,地下道路、超大桥梁等需根据运营安全,养护管理需要专题研究用地指标.在城市风貌区,居住区.商业区等区域的次干路和支路红线宽度下限可根据规划道路红线宽度及现场实施条件适当缩减、上述用地宽度不包括公交港湾式停靠站的用地宽度、8、2.2 平面交叉口、1,依据上海市 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与设计规程.DGJ08.96,2001的规定 新建平面交叉口进口道规划红线需展宽,宽度增加值和展宽长度见表8 2,2.平面交叉口进口道规划红线宽度增加值和展宽长度表,表8。2.2相交道路,交叉口、规划红线.宽度增加值,m,进口道规划红线长度、m.展宽段长度 m.展宽渐变段长度、m 主干路.次干路.支路I.主干路.次干路,支路I。主干路.次干路.支路I、主,主交叉口。10 15、80,120 30.50,主。次交叉口、5、10.5。10 70.100、50。70、20。40 20。40、主 支交叉口,3.5 3、5。50,70、30 40 15,30,15.30,次 次交叉口 5、10,50,70。15、30、次 支交叉口。3,5、3,5 40 60.30。40、15,30。15,30、支,支交叉口,3。5,20 40,15 30 注。相邻两交叉口之间展宽段和展宽渐变段长度之和接近或超过两交叉口的距离时、应将本路段作一体化展宽,跨河桥梁两侧亦应作相应展宽,展宽段和展宽渐变段长度 按道路类别参照执行,2 平面交叉口出口道规划红线应增宽3m、增宽长度视道路等级取60、80m,渐变段为30,50m,干路取上限。支路取下限。当相邻两交叉口之间展宽段和展宽渐变段长度之和接近和超过两交叉口的距离时,应将本路段作一体化展宽,3。进.出口道展宽段及渐变段规划红线长度和街区地块出入口距交叉口的距离 应从交叉口转角缘石曲线的端点起向上。下游计算、8.2 3。管理设施、1,在越江桥隧道、高架快速路建设中。应遵循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原则、设置管理中心管理用房。供设施运行安全。应急停车、交通监控等使用,2,道路桥梁面积超过20万m2或区域范围超过2km2、建设单位应提供管理用房和道班房。3.管理设施占地面积3500 4500m2.建筑面积2500.3500m2,其中,对越江设施合建管理用房采用高限,单独设置管理用房采用低限。8。2.4、城市广场 城市广场推荐用地指标见表8。2。4,城市广场用地指标表.表8.2。4、序号、名称,用地指标、hm2 1.市级广场.4.10,2、区级广场、1,3。8。2、5、城市公共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推荐用地指标见表8.2。5、城市公共停车场用地指标表。表8.2.5,序号,名称,规模 用地指标,m2,车位.1 汽车、300停车位,25 30,2 摩托车,2 5,2 7 3 自行车,1.5,1 8,8.2。6,公共加油站.公共加油站的用地面积见表8、2。6 公共加油站用地指标表 表8,2,6昼夜加油的车次数,300。500,800、1000。用地面积.hm2,0 12,0。18。0 25、0.30、8.2。7、互通式立交。城市道路互通式立体交叉的用地指标见表8,2,7.城市道路互通式立体交叉的用地指标表.表8,2。7交叉道路,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一级公路,其他道路。主 线。道 路,等、级、城市快速路。高值.hm2,座.55.00,45、00,16、00,中值 hm2、座,40,00,40.00.14,50,低值、hm2。座,30。00 30,00、13、00,城市主干路,高值、hm2 座.45,00 40,00,16 00 中值,hm2。座 40,00.30、00、14。50 低值,hm2,座。30.00、20.00,13,00 注,表中高值指所有转弯交通量较大或与直行交通量相接近,或交叉条件复杂。用地规模受地形地物影响较大 中值为一般情况、低值指不多于一个方向的左转弯交通量大于单一道的通行能力、或所有左转弯匝道设计车速、60km,h.表中四肢交叉的单喇叭不包括主线,被交叉公路和匝道之间的三角区用地、上表一般立交为四肢交叉。五肢及五肢以上多肢交叉的枢纽型立交,每增加一肢交叉 用地数量可增加15、25、增加的交叉公路等级越高.越靠近高限。城市道路立交应根据实际地形、地物设置。立交用地面积可根据实际用地需要调整、8,3。城市公共交通工程。城市公共交通工程包括公交起讫站、公交枢纽站。公交停车场 公交保养场,出租汽车营业站和公交修理厂6类,8,3 1 公交线路起讫站,枢纽站,公交线路起讫站、枢纽站建筑面积和用地指标见下表8,3、1.公交线路起讫站.枢纽站用地指标表。表8,3.1序号,项目,1线路站点,2线路站点、3线路枢纽站,3线路以上枢纽,1.车道面积、m2。750,1100。1500。2000。2 候车廊。m2,60,120,180、200.3 车队用房面积,m2,190、280 320 350。4。占地总面积,m2,1000.1500.2000 2550。注,公交线路起讫站 枢纽站用地宜按以上标准控制、具体占地面积可视地形作相应调整,以上标准适用于新建城市公共汽 电、车起讫站及枢纽站,三条以上的公共汽电车枢纽站,每增加一条线路 车道扩大300,500m2、候车廊增加60m2。车队用房视实际情况适度增加 车队用房包括生产用房、调度室。维修储藏室.办公室.和生活用房,职工休息更衣室,用餐室、厨房.厕所、等 以上标准不包括配建的自行车停车位、场、和公共停车位,场、用地,8、3,2、停车场.库,1,停车场.库,用地的前提是保证公交车辆在停放饱和的情况下。每辆车仍可自由出入 而不受前后左右所停车辆的影响.公共汽车停车方式可采用平行式 垂直式或斜列式,电车应采用平行式停车方式.2.停车场的生产 生活用地,包括各种必要设施及生产、生活建筑,不包括绿化用地.宜按150m2,标准车确定,注.本标准仅适用于上海市交通系统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及停放标准大型车,长12m.宽2、5m 高3,2m。4,2m,的专用停车场,库、与加油加气合建站、用地再增加10m2、标准车。新建场、库 绿化率宜按20,30、设置,改建停车场.库.绿化率按规划要求.不宜低于15、3,多层停车库建筑面积宜按不高于130m2,标准车确定 建筑层数不宜超过4层、停车数量不宜超过500辆,8,3。3,公交保养场。公交保养场用地按所承担的保养车辆数计算.每辆标准车用地不高于250m2。8,3。4,出租汽车营业站 出租汽车营业站用地宜按每辆车占地不高于32m2控制,不包括绿化用地。其中.停车场用地每辆车26m2,营业用地每辆车6m2 8 3 5、公交修理厂。公交修理厂用地按所承担年修理车辆数计算、宜按不高于250m2 标准车进行控制,8,4。公路交通工程,公路交通工程用地包括公路主线 交叉工程和沿线设施3类、8.4,1,公路红线.1,高速公路,红线宽度50。70m,2 等级公路、一级公路红线宽度45,55m。二级公路红线宽度40,55m、三级公路红线宽度30.40m,四级公路红线宽度20。30m,3,上述公路红线宽度不包括根据环境影响报告批复所需增加的用地宽度 8.4.2、管理中心。管理中心设施一般由主线或匝道收费站,交通监控和通信管理.路政管理 交通管理和运行管理等部分组成。若管理中心单独设置。其用地指标为4000、5000m2,8,4.3,服务区、1 服务区设施一般由停车场,加油站,商店和餐厅,公共厕所 医务室和急救站,免费休息室,公用电话和自助银行等部分组成,2。本市服务区按规模划分为大型服务区,中型服务区,小型服务区和高速公路服务点 对外高速公路服务区以大型服务区为主,市域高速公路服务区以中型服务区为主,大型服务区、一侧停车80。150辆 每侧占地1,20 1。70公顷,中型服务区.一侧停车50。80辆,每侧占地0,85.1,20公顷、小型服务区。一侧停车30.50辆。每侧占地0、65 0,90公顷.高速公路服务点。每侧占地0 20 0,33公顷.8.4.4.收费设施、1,收费设施分主线收费站和匝道收费站两类、计算收费设施用地指标的主要设施规模见表8、4、4.1,高速公路匝道及主线收费站用地指标及管理用房建筑面积表。表8,4.4。1型式、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容积率。m2,m2,匝道收费站,3。5车道数 800.1000,250、300 0,3 5,10车道数,1330 1670 450,550.0,3,主线收费站.22根车道,含主线收费.通讯监控站、2330。2670,700、800,0。3。含主线收费、通讯监控站。路政用房。2660,3000.850 950、0。3。含主线收费、通讯监控站,路政用房.交警用房,4000 4670、1250 1350。0 3。含主线收费,通讯监控站。路段管理用房.路政用房,交警用房,8000。8670。2500,0.3,注,采用底层独立式形式,按中心城外一般镇和其它地区标准,建筑高度在10m以下 房建部分已考虑了由于景观要求而增加的建筑面积,交警用房暂按400m2列入。可根据现场情况、由市政局等单位和交警部门协商调整.未考虑出省主线收费站的交运检查 公安设卡等管理用房的面积 未考虑办公用车停车面积 若需停车。可在绿地内设置植草砖,以备停车使用。2.主线收费站收费广场及过渡段用地指标 一般不宜超过表8 4、4、2的规定,收费广场及过渡段用地指标中已扣除主线行车道及中间带宽度范围内的用地。主线收费站收费广场及过渡段用地指标表 表8 4,4,2公路等级,行车道宽度及,中间带宽度 m 收费车道数。收费广场及过,渡段用地指标,hm2,座。每增减一个收费。车道调整指标、hm2 座.进口 出口.高速公路 2。15。4,5,6 13,2。1598、0,1450,2,11、25.4、5,5。11 1、5777,0。1190 2、7、5,4,5。4 7,0 6758,0。0856、2,7,5,3、5、0、6997。0 0867、2,7,5、2 5、0,7240,0,0878,2 7、0,2,5,0,7487.0.0889 一级公路、2,7。5 3。0,3.5.0.3389、0,0706,2。7.0.2,5、0。3705 0.0706、二级公路、9.0,3,3,0,2579,0.0611,7.0,0,2872 0.0625 8.4。5。互通式立交、互通式立体交叉的用地指标见表8。4,5 互通式立体交叉的用地指标表.表8.4,5交叉形式、枢纽型。单喇叭型 菱 型。交叉肢数,四.四,四,主 线.公,路,等。级.高速公路。高值,hm2,座。55。00。16,00,16、00 中值.hm2,座,40。00.14 50 14.50,低值,hm2。座.30、00 13,00,13,00、一级公路.高值。hm2.座、45 00,16,00,16,00,中值。hm2、座,40,00,14,50.14,50.低值 30.00,13、00,13,00 注。表中高值指所有转弯交通量较大或与直行交通量相接近.或交叉条件复杂。用地规模受地形地物影响较大.中值为一般情况、低值指不多于一个方向的左转弯交通量大于单一道的通行能力、或所有左转弯匝道设计车速。60km.h,表中四肢交叉的单喇叭不包括主线,被交叉公路和匝道之间的三角区用地,五肢及五肢以上多肢交叉的枢纽型立交、可参照四肢交叉枢纽型立交的用地指标。每增加一肢交叉 用地数量可增加15。25.增加的交叉公路等级越高,越靠近高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