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会议制度第三十一条、市政府实行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长专题会议制度、会务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第三十二条 市政府全体会议由市政府组成人员组成,由市长召集和主持。其主要任务是,一 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的重要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以及市人大的重要决议 二.讨论决定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三,部署市政府的重要工作,四。总结市政府年度或阶段性工作、五,审议重要的规范性文件、六,通报国内外形势,市政府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第三十三条、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组成,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和主持,其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和讨论国务院及中央有关部门。省政府和市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研究本市贯彻落实意见。二。讨论决定市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三 研究需提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重要事项.四.审议规范性文件 五,通报和讨论市政府其它事项、市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二周召开一次 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邀请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蚌埠军分区有关领导和市政府法律顾问参加。根据议题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第三十四条.市长办公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由市长召集或主持、其主要任务是,一 传达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召开的全省性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二.研究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三.讨论决定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向市政府请示的重要事项 四.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五、讨论其它需要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市长办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第三十五条。市政府专题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召集或主持。市政府副秘书长受市长。副市长和秘书长委托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和处理市政府专项工作中一些重要问题。第三十六条、提请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协调 审核后提出,市政府秘书长统筹后报市长或常务副市长确定 会议文件及议题相关背景资料应于会前发放.专题会议议题由会议召集人确定。第三十七条.市政府领导同志不能出席市政府全体会议 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的、应向市长请假。如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须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要求的参会人员因故不能与会的 须提前向市政府办公室请假、第三十八条,各部门出席或列席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 办公会议的参会人员会上发表的意见应代表本单位的意见、如发表与会前本单位的书面意见不同的意见,须说明理由.第三十九条,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经秘书长审核后报市长或常务副市长签发.市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纪要由秘书长签发、市政府全体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当公开的应及时报道,新闻稿须经秘书长审定,第四十条。副市长分管的工作中.需要有关部门研究或协调解决的问题、由分管副市长召开协调会议解决、涉及两位以上副市长分管工作的、可共同召开协调会议 也可委托秘书长,副秘书长召开会议。协调会议纪要由主持会议的副市长签发 或由受委托主持会议的秘书长,副秘书长签发,第四十一条、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市政府督查目标办负责督办、定期将落实情况向市政府领导报告,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办理 及时反馈。第四十二条,会议纪要是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由各县 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遵照执行的内部文件.不作为对外作出行政行为的直接依据。第四十三条 精简和严格控制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市政府各部门召开的布置.总结部门业务工作的会议.不得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全市性大会要贯彻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尽量精减会议人员 压缩会议时间和控制经费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