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会议制度第三十一条.市政府实行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长专题会议制度.会务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第三十二条.市政府全体会议由市政府组成人员组成,由市长召集和主持.其主要任务是.一 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的重要指示。决定和会议精神 以及市人大的重要决议 二.讨论决定市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三.部署市政府的重要工作。四,总结市政府年度或阶段性工作,五,审议重要的规范性文件 六,通报国内外形势、市政府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第三十三条 市政府常务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组成 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和主持,其主要任务是,一,传达和讨论国务院及中央有关部门。省政府和市委重要会议。文件精神 研究本市贯彻落实意见,二.讨论决定市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三,研究需提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重要事项.四,审议规范性文件 五,通报和讨论市政府其它事项。市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二周召开一次 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邀请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蚌埠军分区有关领导和市政府法律顾问参加,根据议题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第三十四条 市长办公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组成,由市长召集或主持.其主要任务是,一。传达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召开的全省性重要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 二 研究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三、讨论决定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向市政府请示的重要事项 四.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五,讨论其它需要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市长办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第三十五条。市政府专题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召集或主持,市政府副秘书长受市长。副市长和秘书长委托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和处理市政府专项工作中一些重要问题、第三十六条.提请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协调 审核后提出。市政府秘书长统筹后报市长或常务副市长确定.会议文件及议题相关背景资料应于会前发放 专题会议议题由会议召集人确定.第三十七条,市政府领导同志不能出席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的.应向市长请假 如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须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要求的参会人员因故不能与会的.须提前向市政府办公室请假。第三十八条、各部门出席或列席市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办公会议的参会人员会上发表的意见应代表本单位的意见、如发表与会前本单位的书面意见不同的意见 须说明理由,第三十九条,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经秘书长审核后报市长或常务副市长签发.市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纪要由秘书长签发.市政府全体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当公开的应及时报道、新闻稿须经秘书长审定,第四十条、副市长分管的工作中 需要有关部门研究或协调解决的问题 由分管副市长召开协调会议解决.涉及两位以上副市长分管工作的,可共同召开协调会议 也可委托秘书长、副秘书长召开会议,协调会议纪要由主持会议的副市长签发 或由受委托主持会议的秘书长。副秘书长签发 第四十一条.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市政府督查目标办负责督办 定期将落实情况向市政府领导报告、各县、区政府 市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办理,及时反馈 第四十二条 会议纪要是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遵照执行的内部文件 不作为对外作出行政行为的直接依据 第四十三条,精简和严格控制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 市政府各部门召开的布置.总结部门业务工作的会议 不得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全市性大会要贯彻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尽量精减会议人员.压缩会议时间和控制经费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