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内事活动和外事活动制度五十六.规范公务活动安排.市政府活动服从市委的活动安排,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活动服从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各县区。各部门邀请市政府领导同志参加公务活动,应提前向市政府报送请示 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安排,不得直接向市政府领导同志发出邀请 五十七.加强工作的计划性和透明度,市政府领导同志每周工作的预安排,由市政府办公室统筹汇总后,提前通报各位领导同志,五十八.市政府领导同志在市内调研 考察工作,要轻车简从,减少随行和陪同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随行,五十九,市政府领导同志一般不出席各类礼仪性和事务性活动 招商引资和经济建设中的重要礼仪活动,确需领导同志参加的。须提前报市政府办公室。不要向领导同志个人发出邀请.由市政府办公室统筹提出安排意见、呈市政府领导同志审定。六十,接待上级和外地的副厅级以上领导,来宾、有关部门和单位须提前报市政府办公室、需市政府领导同志接待的。由市政府办公室统筹提出安排意见。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审定后 按规定安排接待,接待投资考察 洽谈合作等开展重要商务活动的客商.需市政府领导会见 接待的。应提前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告,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后,按照对口接待,分工负责的原则做好接待工作 六十一,市长。副市长出访、须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后报省政府审批 市政府根据招商引资,对外交流和合作的实际需要。安排出访人员,时间和行程、六十二。市长,副市长参加的重大涉外活动、由接待单位会同市政府外事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定、会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员以及重要华侨知名人士,由接待单位提出意见,经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审核后。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定、会见来访的台湾省人员.由接待单位提出意见,经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审核后.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