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内事活动和外事活动制度五十六,规范公务活动安排 市政府活动服从市委的活动安排、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活动服从市政府的统一安排 各县区.各部门邀请市政府领导同志参加公务活动 应提前向市政府报送请示、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安排,不得直接向市政府领导同志发出邀请、五十七,加强工作的计划性和透明度、市政府领导同志每周工作的预安排.由市政府办公室统筹汇总后,提前通报各位领导同志.五十八。市政府领导同志在市内调研、考察工作、要轻车简从,减少随行和陪同人员,根据工作需要 可安排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随行、五十九,市政府领导同志一般不出席各类礼仪性和事务性活动.招商引资和经济建设中的重要礼仪活动,确需领导同志参加的。须提前报市政府办公室、不要向领导同志个人发出邀请.由市政府办公室统筹提出安排意见。呈市政府领导同志审定 六十.接待上级和外地的副厅级以上领导,来宾、有关部门和单位须提前报市政府办公室,需市政府领导同志接待的、由市政府办公室统筹提出安排意见、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审定后 按规定安排接待,接待投资考察,洽谈合作等开展重要商务活动的客商。需市政府领导会见,接待的、应提前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告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后,按照对口接待,分工负责的原则做好接待工作、六十一 市长,副市长出访,须经市委 市政府同意后报省政府审批.市政府根据招商引资、对外交流和合作的实际需要 安排出访人员。时间和行程 六十二,市长 副市长参加的重大涉外活动,由接待单位会同市政府外事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定.会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员以及重要华侨知名人士,由接待单位提出意见.经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审核后,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定。会见来访的台湾省人员.由接待单位提出意见,经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审核后,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