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内事活动和外事活动制度五十六 规范公务活动安排。市政府活动服从市委的活动安排 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活动服从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各县区,各部门邀请市政府领导同志参加公务活动,应提前向市政府报送请示、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安排 不得直接向市政府领导同志发出邀请,五十七 加强工作的计划性和透明度,市政府领导同志每周工作的预安排,由市政府办公室统筹汇总后,提前通报各位领导同志,五十八,市政府领导同志在市内调研、考察工作,要轻车简从。减少随行和陪同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安排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随行.五十九,市政府领导同志一般不出席各类礼仪性和事务性活动,招商引资和经济建设中的重要礼仪活动、确需领导同志参加的、须提前报市政府办公室,不要向领导同志个人发出邀请.由市政府办公室统筹提出安排意见,呈市政府领导同志审定,六十,接待上级和外地的副厅级以上领导,来宾。有关部门和单位须提前报市政府办公室,需市政府领导同志接待的,由市政府办公室统筹提出安排意见、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审定后、按规定安排接待,接待投资考察。洽谈合作等开展重要商务活动的客商。需市政府领导会见、接待的。应提前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告,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后,按照对口接待.分工负责的原则做好接待工作,六十一,市长,副市长出访。须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后报省政府审批.市政府根据招商引资、对外交流和合作的实际需要,安排出访人员,时间和行程.六十二,市长 副市长参加的重大涉外活动,由接待单位会同市政府外事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定。会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员以及重要华侨知名人士,由接待单位提出意见。经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审核后 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定、会见来访的台湾省人员 由接待单位提出意见 经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审核后,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