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内事活动和外事活动制度五十六。规范公务活动安排、市政府活动服从市委的活动安排,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活动服从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各县区,各部门邀请市政府领导同志参加公务活动 应提前向市政府报送请示 由市政府办公室统一安排、不得直接向市政府领导同志发出邀请.五十七,加强工作的计划性和透明度,市政府领导同志每周工作的预安排,由市政府办公室统筹汇总后。提前通报各位领导同志。五十八。市政府领导同志在市内调研、考察工作。要轻车简从,减少随行和陪同人员。根据工作需要 可安排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随行、五十九、市政府领导同志一般不出席各类礼仪性和事务性活动。招商引资和经济建设中的重要礼仪活动,确需领导同志参加的,须提前报市政府办公室,不要向领导同志个人发出邀请.由市政府办公室统筹提出安排意见,呈市政府领导同志审定,六十 接待上级和外地的副厅级以上领导,来宾。有关部门和单位须提前报市政府办公室.需市政府领导同志接待的。由市政府办公室统筹提出安排意见,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审定后,按规定安排接待、接待投资考察.洽谈合作等开展重要商务活动的客商,需市政府领导会见.接待的 应提前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告.经市政府领导同意后,按照对口接待 分工负责的原则做好接待工作 六十一.市长。副市长出访.须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后报省政府审批,市政府根据招商引资,对外交流和合作的实际需要,安排出访人员,时间和行程.六十二 市长,副市长参加的重大涉外活动.由接待单位会同市政府外事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定、会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员以及重要华侨知名人士,由接待单位提出意见 经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审核后。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定、会见来访的台湾省人员,由接待单位提出意见、经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审核后,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