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资源 更多>
  • 安徽省电子政务外网数据交换级联接口规范 DB34/T 3686-2020
  • 安徽省精密数控机床实切状态下热误差的测定 DB34/T 3601-2020
  • 安徽省桥梁波形钢腹板预应力混凝土箱梁施工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DB34/T 3588-2020
  • 安徽省氨制冷系统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规程 DB34/T 1488-2020
  • 安徽省桥梁预应力张拉和孔道压浆施工指南 DB34/T 3585-2020
  • 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项目管理 DB34/T 3630-2020
  • 宿州市城市行业用水定额 DB3413/T 0001-2020
  • 安徽省秸秆成型燃料清洁生产技术规程 DB34/T 3655-2020
  • 安徽省压缩天然气车用气瓶充装安全管理规范 DB34/T 973-2020
  • 安徽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2023年
,第四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十九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工程的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建设单位在城市规划区进行建设、应当依法申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按下列程序办理,一 申请人持申请报告、有效项目批文。现状地形图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会同国土等有关部门进行审查、符合规划的,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提出规划设计条件、不符合规划的、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1年.确需延长的。须在期满前1个月内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延长期不得超过6个月、第二十条,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申请使用土地、必须到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方可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用地手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按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人持申请报告、建设项目审核批准或备案文件.现状地形图等有关资料。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会同国土等有关部门进行审查,符合规划的,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提出规划设计条件,不符合规划的。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建设单位从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之日起、须在1年内完成用地审批手续,逾期应当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十一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提出该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附具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变更规划要求的,应当报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二十二条,在城市规划区内、县.区农民在集体土地上建自住房 其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第二十三条,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规划对重要建设用地依法作出调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不得拖延执行.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土地使用性质和界限使用土地 确需改变的 须重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十五条,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环卫设施 停车场.菜市场,体育运动场,学校用地,河道,铁路、高压供电走廊及蔬菜基地等必须严格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或擅自改变用途.第二十六条。在城市规划区内挖取砂石,土方等。须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破坏城市环境,影响城市规划的实施,第二十七条,严格控制在城市规划区内临时用地.确需临时用地的 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向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在临时用地范围内 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临时用地期满或因国家建设需要.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无条件自行清场、退出临时用地.

批注书签自动云同步,随时随地查阅更便捷!

建标库的PC电脑版Android版iPhone版,已全面支持“云批注和云书签”功能。您可以在下载最新版客户端后,立即体验。

在各客户端的资源阅读界面,选中相应的文字内容后,自动弹出云批注菜单;填写相应的信息保存,自动云存储;其它设备随时可查看。

复制 搜索 分享

"大量文字复制"等功能仅限VIP会员使用,您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选择少量文本,重新进行复制操作

2、开通VIP,享受下载海量资源、文字任意复制等特权

支持平台发展,开通VIP服务
QQ好友 微信 百度贴吧 新浪微博 QQ空间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