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894、2013条文说明制订说明,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894、2013、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6月8日以第57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是在.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BJ,16,2000基础上重新编制而成、原规范的主编单位是国家机械工业局第七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是国家机械工业局设计研究院。国家机械工业局第六设计研究院、国家机械工业局第五设计研究院。国家机械工业局第十设计研究院。主要起草人员是朱海燕、涂锦葆,高洪澜 李芳年、鲍臻、苏建华.李宁谨,李泽嘉,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调整了规范的整体布局,做了全面的修订、包含总则,术语。基本规定 粉尘,废气。废水.噪声,振动。固体废物处置9章160条规定10个术语。新增强制性条文2条,新增了固体废物处置一章,第四章粉尘中新增了含铅烟尘,焊接烟尘,高温烟气余热利用,重新制订了第五章废气,包含了酸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机废气.沥青烟 油雾净化 第六章废水,第七章噪声及第八章振动增加了相关技术参数。以满足环境保护设计及新的排放标准要求。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 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但是 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