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894 2013条文说明制订说明.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 50894、2013。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6月8日以第57号公告批准。发布、本规范是在、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BJ。16,2000基础上重新编制而成 原规范的主编单位是国家机械工业局第七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是国家机械工业局设计研究院,国家机械工业局第六设计研究院.国家机械工业局第五设计研究院,国家机械工业局第十设计研究院,主要起草人员是朱海燕,涂锦葆。高洪澜,李芳年、鲍臻.苏建华、李宁谨 李泽嘉.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调整了规范的整体布局 做了全面的修订.包含总则,术语 基本规定。粉尘、废气、废水,噪声、振动。固体废物处置9章160条规定10个术语.新增强制性条文2条、新增了固体废物处置一章 第四章粉尘中新增了含铅烟尘,焊接烟尘,高温烟气余热利用 重新制订了第五章废气 包含了酸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机废气,沥青烟。油雾净化,第六章废水.第七章噪声及第八章振动增加了相关技术参数.以满足环境保护设计及新的排放标准要求。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 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