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894,2013条文说明制订说明 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894、2013.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6月8日以第57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是在。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BJ、16、2000基础上重新编制而成,原规范的主编单位是国家机械工业局第七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是国家机械工业局设计研究院 国家机械工业局第六设计研究院 国家机械工业局第五设计研究院 国家机械工业局第十设计研究院,主要起草人员是朱海燕。涂锦葆,高洪澜,李芳年,鲍臻,苏建华,李宁谨,李泽嘉、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调整了规范的整体布局 做了全面的修订,包含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粉尘。废气,废水,噪声。振动,固体废物处置9章160条规定10个术语 新增强制性条文2条.新增了固体废物处置一章 第四章粉尘中新增了含铅烟尘.焊接烟尘。高温烟气余热利用,重新制订了第五章废气 包含了酸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机废气,沥青烟,油雾净化、第六章废水。第七章噪声及第八章振动增加了相关技术参数。以满足环境保护设计及新的排放标准要求。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 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节 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