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894、2013条文说明制订说明,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894,2013 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6月8日以第57号公告批准 发布 本规范是在 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BJ,16。2000基础上重新编制而成,原规范的主编单位是国家机械工业局第七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是国家机械工业局设计研究院、国家机械工业局第六设计研究院.国家机械工业局第五设计研究院,国家机械工业局第十设计研究院,主要起草人员是朱海燕.涂锦葆,高洪澜.李芳年,鲍臻、苏建华 李宁谨。李泽嘉,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调整了规范的整体布局 做了全面的修订,包含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粉尘、废气。废水,噪声。振动,固体废物处置9章160条规定10个术语。新增强制性条文2条,新增了固体废物处置一章,第四章粉尘中新增了含铅烟尘,焊接烟尘。高温烟气余热利用 重新制订了第五章废气、包含了酸雾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有机废气,沥青烟、油雾净化 第六章废水 第七章噪声及第八章振动增加了相关技术参数。以满足环境保护设计及新的排放标准要求,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 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 还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但是 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