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894。2013条文说明制订说明,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894,2013,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6月8日以第57号公告批准.发布。本规范是在 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BJ、16、2000基础上重新编制而成,原规范的主编单位是国家机械工业局第七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是国家机械工业局设计研究院,国家机械工业局第六设计研究院,国家机械工业局第五设计研究院、国家机械工业局第十设计研究院,主要起草人员是朱海燕。涂锦葆,高洪澜 李芳年.鲍臻,苏建华、李宁谨。李泽嘉,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调整了规范的整体布局 做了全面的修订 包含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粉尘.废气、废水、噪声。振动、固体废物处置9章160条规定10个术语.新增强制性条文2条、新增了固体废物处置一章。第四章粉尘中新增了含铅烟尘。焊接烟尘,高温烟气余热利用.重新制订了第五章废气,包含了酸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机废气。沥青烟,油雾净化.第六章废水 第七章噪声及第八章振动增加了相关技术参数,以满足环境保护设计及新的排放标准要求.为便于广大设计 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 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但是 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