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894。2013条文说明制订说明 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 50894 2013。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6月8日以第57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是在。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BJ、16.2000基础上重新编制而成、原规范的主编单位是国家机械工业局第七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是国家机械工业局设计研究院 国家机械工业局第六设计研究院.国家机械工业局第五设计研究院。国家机械工业局第十设计研究院、主要起草人员是朱海燕。涂锦葆,高洪澜 李芳年.鲍臻。苏建华、李宁谨。李泽嘉,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调整了规范的整体布局.做了全面的修订、包含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粉尘 废气 废水,噪声。振动,固体废物处置9章160条规定10个术语,新增强制性条文2条。新增了固体废物处置一章.第四章粉尘中新增了含铅烟尘、焊接烟尘、高温烟气余热利用。重新制订了第五章废气、包含了酸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机废气,沥青烟,油雾净化.第六章废水.第七章噪声及第八章振动增加了相关技术参数 以满足环境保护设计及新的排放标准要求.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机械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节 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