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3.使用要求2.3。1。当住宅项目确需改变公共设施使用功能时.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 2.3。2,擅自拆改配套设施等.容易造成配套设施使用功能的下降。且留下安全隐患、因此本条予以严格限制 2.3、3、不擅自改动住宅建筑承重结构,主要使用功能和建筑外观等、是保证安全居住的基本要求.2 3 4.本条规定了住宅建筑抗震维护的基本要求,抗震构件,隔震沟.隔震缝、隔震减震装置是确保住宅建筑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基本构件和设施、必须保证其不被擅自变动,损坏或拆除,保障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2,3.5 本条对用户正确使用住宅公共用途的设施作出了规定,本条强调的是 不得擅自拆改住宅建筑涉及公共安全、生活保障的设施和设备等。2,3,6、本条对住宅建筑公共空间和场地。公共设备和设施的维修,检修和管理作出了规定。住宅建筑公共空间和场地.公共设备和设施 如电梯等。既关系到住宅的使用功能、又关乎居民的人身安全、必须做好日常维修保养。保证正常工作,因此,对住宅建筑公共空间和场地,公共设备和设施进行日常保养.维修和管理,是保障住宅正常使用的重要条件 2,3,7 本条规定了住宅项目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管理的基本要求、住宅项目消防设施是火灾情况下提供火灾防控。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手段,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内对消防设施实施检查和维护。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至关重要,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生命通道,防止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不被占用、堵塞及封闭,保证其畅通、则是保证人员安全疏散和外部灭火救援的必要条件 2,3、8,本条对住宅建筑楼面和屋面使用过程结构安全作出了规定、在住宅使用过程中、楼板超载会造成结构安全隐患、威胁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予以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