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使用要求2,3.1,当住宅项目确需改变公共设施使用功能时,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2。3,2。擅自拆改配套设施等。容易造成配套设施使用功能的下降 且留下安全隐患,因此本条予以严格限制.2,3。3.不擅自改动住宅建筑承重结构,主要使用功能和建筑外观等 是保证安全居住的基本要求、2 3,4,本条规定了住宅建筑抗震维护的基本要求.抗震构件、隔震沟,隔震缝,隔震减震装置是确保住宅建筑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基本构件和设施,必须保证其不被擅自变动.损坏或拆除,保障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2,3,5,本条对用户正确使用住宅公共用途的设施作出了规定,本条强调的是 不得擅自拆改住宅建筑涉及公共安全、生活保障的设施和设备等、2.3 6、本条对住宅建筑公共空间和场地、公共设备和设施的维修 检修和管理作出了规定,住宅建筑公共空间和场地、公共设备和设施.如电梯等。既关系到住宅的使用功能、又关乎居民的人身安全 必须做好日常维修保养,保证正常工作,因此,对住宅建筑公共空间和场地 公共设备和设施进行日常保养,维修和管理 是保障住宅正常使用的重要条件。2,3、7 本条规定了住宅项目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管理的基本要求,住宅项目消防设施是火灾情况下提供火灾防控.保护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有效手段.在项目全生命周期内对消防设施实施检查和维护,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至关重要、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生命通道 防止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不被占用。堵塞及封闭.保证其畅通,则是保证人员安全疏散和外部灭火救援的必要条件.2 3.8,本条对住宅建筑楼面和屋面使用过程结构安全作出了规定,在住宅使用过程中,楼板超载会造成结构安全隐患,威胁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予以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