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sound,insulation,of,civil、buildingsGB、50118,2010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1 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744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18,2010,自2011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1 1。4,2。1,4,2、2 4、2。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8月18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 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 2004。67号 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原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在编制本规范过程中,编制组根据近年来收集到的对各类民用建筑噪声.隔声。吸声方面的意见,综合考虑民用建筑的现状。人们对各类民用建筑的声学要求 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建筑声学技术的发展水平,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9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总平面防噪设计,住宅建筑 学校建筑、医院建筑、旅馆建筑.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室内噪声级测量方法等。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增加了对办公 商业两类建筑隔声、减噪设计的内容。2。对部分室内允许噪声级标准。隔声标准的最基本要求,向比较严格的方向作了适当的调整,3.室内允许噪声级的标准值。原规范中是开窗条件下的标准值,本规范中是关窗条件下的标准值.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如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或有关资料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北京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9号 建筑物理研究所.邮编.100044.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编单位。同济大学。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东南大学.太原理工大学,清华大学、香港大学。欧文斯科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濮阳绿寰宇化工有限公司 华南理工大学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湖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哈尔滨工业大学,重庆大学.主要起草人、林。杰、谭 华,蒋国荣,黄锡谬 周。茜、王、峥.柳孝图、陆凤华。燕、翔,徐。春。邹广荣 刘少瑜 王、稚.孔庆国。王福田,张建勋 闫国军、主要审查人,程明昆,李,昂 吕玉恒.张家臣.谢拯民。吴大胜 林建平 李孝宽、王俊贤,茹履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