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 of sound、insulation.of、civil,buildingsGB,50118。2010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 2。0,1.1,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744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18 2010,自2011年6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1.1。4,2。1、4,2、2,4.2,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8月18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建标。2004 67号.的要求 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原、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在编制本规范过程中,编制组根据近年来收集到的对各类民用建筑噪声。隔声.吸声方面的意见,综合考虑民用建筑的现状 人们对各类民用建筑的声学要求、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建筑声学技术的发展水平,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9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总平面防噪设计,住宅建筑,学校建筑,医院建筑.旅馆建筑.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室内噪声级测量方法等,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 增加了对办公。商业两类建筑隔声、减噪设计的内容,2.对部分室内允许噪声级标准.隔声标准的最基本要求 向比较严格的方向作了适当的调整、3。室内允许噪声级的标准值,原规范中是开窗条件下的标准值。本规范中是关窗条件下的标准值,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如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或有关资料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北京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9号、建筑物理研究所 邮编、100044.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 同济大学,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东南大学.太原理工大学.清华大学.香港大学,欧文斯科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濮阳绿寰宇化工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湖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哈尔滨工业大学,重庆大学,主要起草人 林,杰,谭.华.蒋国荣 黄锡谬.周 茜。王 峥,柳孝图,陆凤华,燕,翔,徐。春,邹广荣、刘少瑜。王,稚、孔庆国、王福田。张建勋.闫国军,主要审查人.程明昆、李 昂 吕玉恒,张家臣。谢拯民、吴大胜,林建平 李孝宽,王俊贤,茹履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