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Code,for.design,of.sound.insulation.of.civil。buildingsGB,50118。2010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 1,1,年,6,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744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118、2010。自2011年6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4,1,1,4 2.1 4,2.2.4、2,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8月18日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 2004,67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在原,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在编制本规范过程中。编制组根据近年来收集到的对各类民用建筑噪声、隔声,吸声方面的意见,综合考虑民用建筑的现状。人们对各类民用建筑的声学要求 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建筑声学技术的发展水平,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9章和1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总平面防噪设计.住宅建筑 学校建筑.医院建筑 旅馆建筑。办公建筑,商业建筑。室内噪声级测量方法等,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增加了对办公 商业两类建筑隔声.减噪设计的内容.2,对部分室内允许噪声级标准。隔声标准的最基本要求 向比较严格的方向作了适当的调整.3,室内允许噪声级的标准值,原规范中是开窗条件下的标准值。本规范中是关窗条件下的标准值.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如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 请将意见或有关资料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北京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9号 建筑物理研究所、邮编,100044,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同济大学,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东南大学。太原理工大学、清华大学,香港大学.欧文斯科宁,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濮阳绿寰宇化工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湖北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哈尔滨工业大学,重庆大学,主要起草人,林 杰,谭,华.蒋国荣,黄锡谬、周,茜。王、峥、柳孝图。陆凤华。燕。翔.徐、春,邹广荣,刘少瑜,王 稚 孔庆国 王福田.张建勋 闫国军 主要审查人 程明昆。李。昂,吕玉恒,张家臣、谢拯民。吴大胜。林建平,李孝宽,王俊贤 茹履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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