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4、1,一般规定4.1,1,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选址和总平面设计、应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合理确定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的位置,防火间距 消防车道和消防水源等.4、1.2 汽车库 修车库 停车场不应布置在易燃,可燃液体或可燃气体的生产装置区和贮存区内、4,1。3.汽车库不应与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厂房,仓库贴邻或组合建造,4,1,4,汽车库不应与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 中小学校的教学楼 病房楼等组合建造,当符合下列要求时,汽车库可设置在托儿所 幼儿园 老年人建筑,中小学校的教学楼、病房楼等的地下部分.1,汽车库与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中小学校的教学楼.病房楼等建筑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完全分隔.2 汽车库与托儿所、幼儿园 老年人建筑 中小学校的教学楼。病房楼等的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应分别独立设置、4,1 5,甲,乙类物品运输车的汽车库、修车库应为单层建筑。且应独立建造。当停车数量不大于3辆时.可与一.二级耐火等级的。类汽车库贴邻、但应采用防火墙隔开.4 1,6。类修车库应单独建造.类修车库可设置在一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首层或与其贴邻,但不得与甲,乙类厂房、仓库,明火作业的车间或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的教学楼,老年人建筑,病房楼及人员密集场所组合建造或贴邻,4,1,7。为汽车库、修车库服务的下列附属建筑。可与汽车库、修车库贴邻、但应采用防火墙隔开,并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1.贮存量不大于1 0t的甲类物品库房.2、总安装容量不大于5.0m3。h的乙炔发生器间和贮存量不超过5个标准钢瓶的乙炔气瓶库、3,1个车位的非封闭喷漆间或不大于2个车位的封闭喷漆间,4、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的充电间和其他甲类生产场所,4,1.8,地下。半地下汽车库内不应设置修理车位、喷漆间.充电间、乙炔间和甲,乙类物品库房,4、1,9,汽车库和修车库内不应设置汽油罐。加油机、液化石油气或液化天然气储罐 加气机 4。1 10,停放易燃液体,液化石油气罐车的汽车库内 不得设置地下室和地沟 4,1.11.燃油或燃气锅炉。油浸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不应设置在汽车库.修车库内.当受条件限制必须贴邻汽车库、修车库布置时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的有关规定 4,1 12 类汽车库、停车场宜设置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灭火器材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