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抗震设计的基本要求3.1、计算模型3、1 1、在核电厂的抗震设计中.主体结构可作为主体系,其它被支承的结构、系统和部件可作为子体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3、1 1 1 通常情况下,主体系和子体系宜进行耦联计算,3.1、1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主体系和子体系可不作耦联计算 3。1,1。3。不进行耦联计算的子体系、其地震输入可由主体系的计算确定、并可利用楼层反应时间过程或楼层反应谱进行 在进行主体系计算时,当子体系与主体系为刚性连接时,可将其质量包括在主体系质量内。当子体系与主体系为柔性连接时 可不计入子体系的质量和刚度、3.1、2,计算模型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1。对于质量和刚度不对称分布的物项。宜计入平移和扭转的耦联作用.2。当采用集中质量模型时、集中质量的个数不宜少于所计入振型数的两倍.3、当结构计算模型中.对地基土平均剪切波速不大于1100m.s的地基,应计入地基与结构的相互作用,基础埋深与基础底面等效半径之比小于1、3的浅埋结构宜采用集中参数模型.深埋结构宜采用有限元模型、对于基础底面土层平均剪切波速大于1100m。s的地基.可不计入地基与结构的相互作用 4、当物项支承构件的刚度明显影响物项的动力作用效应时.应计入其刚度的作用,5、应计入物项内液体以及附属部件等的质量.6、对于因地震引起内部液体振荡的物项、应计入液体晃动效应和其他液压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