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抗震设计的基本要求3 1,计算模型3.1。1 在核电厂的抗震设计中,主体结构可作为主体系,其它被支承的结构,系统和部件可作为子体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3.1、1,1、通常情况下.主体系和子体系宜进行耦联计算.3。1,1,2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主体系和子体系可不作耦联计算,3、1,1,3,不进行耦联计算的子体系.其地震输入可由主体系的计算确定.并可利用楼层反应时间过程或楼层反应谱进行,在进行主体系计算时。当子体系与主体系为刚性连接时。可将其质量包括在主体系质量内。当子体系与主体系为柔性连接时、可不计入子体系的质量和刚度。3、1.2。计算模型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1 对于质量和刚度不对称分布的物项,宜计入平移和扭转的耦联作用 2,当采用集中质量模型时.集中质量的个数不宜少于所计入振型数的两倍,3,当结构计算模型中 对地基土平均剪切波速不大于1100m。s的地基 应计入地基与结构的相互作用、基础埋深与基础底面等效半径之比小于1.3的浅埋结构宜采用集中参数模型,深埋结构宜采用有限元模型.对于基础底面土层平均剪切波速大于1100m s的地基 可不计入地基与结构的相互作用,4 当物项支承构件的刚度明显影响物项的动力作用效应时.应计入其刚度的作用,5、应计入物项内液体以及附属部件等的质量.6 对于因地震引起内部液体振荡的物项.应计入液体晃动效应和其他液压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