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城市绿地3 1。公园绿地3 1。1,公园绿地类别,3,1、1,1.公园绿地分为综合公园 社区公园,专类公园 带状公园、街旁绿地 用地代码为G1 3 1。1.2,综合公园分为全市性综合公园和区域性综合公园,3、1。1、3,社区公园分为居住区公园和小区游园。3、1 1.4,专类公园分为儿童公园.动物园,植物园,历史名园 风景名胜公园,游乐公园,其它专类公园,3 1,2,公园绿地内容与范围 3。1.2、1、公园绿地是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 兼具生态 美化,防灾等作用的绿地,3。1,2。2、综合公园为内容丰富、有较完善的配套设施,适合于公众开展各类户外活动的规模较大的绿地 综合性公园的内容应包括多种文化娱乐设施。儿童游戏场和安静休憩区。也可设游戏型体育设施、在已有动物园的城市,其综合性公园内不宜设大型或猛兽类动物展区,综合公园用地代码为G11,3 1,2 3.社区公园为一定居住用地范围内的居民服务,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用地代码为G12,3、1 2、4,专类公园为具有特定内容或形式。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绿地、用地代码为G13。3.1,2、5,带状公园为沿城市道路、城墙,水滨等,有一定游憩设施的狭长形绿地 用地代码G14.3 1、2,6 街旁绿地为位于城市道路用地之外.相对独立成片的绿地 包括街道广场绿地、小型沿街绿化用地等、用地代码为G15,3,1。3.一般规定、3、1、3、1。公园的用地范围和性质 应以批准的城乡总体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为依据,公园绿地应独立设置。不得与其它用地重叠。3。1,3 2 市,区级公园的范围线应与城市道路红线重合,当条件不允许时.必须设通道使主要出入口与城市道路衔接,3、1 3.3,公园沿城市道路部分的地面标高应与该道路路面标高相适应,并采取措施 避免地面径流冲刷 污染城市道路和公园绿地,3、1 3、4。沿城市主,次干道的市 区级公园主要出入口的位置 必须与城市交通和游人走向.流量相适应、根据规划和交通的需要设置游人集散广场、3。1,3、5.公园沿城市道路.水系部分的景观,应与该地段城市风貌相协调.3,1.3。6,城市高压输配电架空线通道内的用地不应作为公园用地,公园用地与高压输配电架空线通道相邻处。应有明显界限 3,1,3,7,城市高压输配电架空线以外的其他架空线和市政管线不宜通过公园.3.1。3 8、公园内不宜设置架空线路.必须设置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避开主要景点和游人密集活动区 2,不得影响原有树木的生长。对计划新栽的树木.应提出解决树木和架空线路矛盾的措施。3,1.3、9.居住区内的绿地规划.应根据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环境特点及用地的具体条件,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地系统。并宜保留和利用规划范围内的已有树木和绿地、3 1.3、10 居住区内的公园绿地。应根据居住区不同的规划布局形式设置相应的中心绿地、以及老年人.儿童活动场地和其他的块状,带状公园绿地等,3,1.3,11。居住区中心绿地设施为花坛水池,凉亭雕塑 小卖茶座.老幼设施。卫生间.铺装地面等。园内布局应明确的功能划分,3.1、3 12.风景名胜公园应在保护好自然和人文景观的基础上,设置适量游览路.休憩、服务和公用等设施。3,1 3,13,植物园应创造适于多种植物生长的立地环境.应有体现本园特点的科普展览区和相应的科研实验区 专类植物园应以展出具有明显特征或重要意义的植物为主要内容、3,1,3 14、动物园应有适合动物生活的环境,游人参观.休息。科普的设施。安全 卫生隔离的设施和绿带,饲料加工场以及兽医院,检疫站。隔离场和饲料基地不宜设在园内.专类动物园应以展出具有地区或类型特点的动物为主要内容。3 1。3 15 在城市建设区的河道两侧和水面四周 应按规定留出污水截流管道和绿化带的位置。以及供人行或车行的道路用地和公园绿地,3.1,3、16.公园的总体设计应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结合现状条件对功能或景区划分,景观构想,景点设置。出入口位置,竖向及地貌,园路系统 河湖水系。植物布局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位置。规模 造型及各专业工程管线系统等进行综合安排,提出详细设计控制要求,3、1 3、17,公园的绿化用地应全部用绿色植物覆盖.建筑物的墙体,构筑物可布置垂直绿化.种植设计应以公园总体设计对植物组群类型及分布的要求为根据、3。1,3 18,公园内景观最佳地段.不得设置餐厅及集中的服务设施,3。1.3、19.公园竖向控制,1。应根据公园四周城市道路规划标高和园内主要内容,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提出主要景物的高程及对其周围地形的要求,地形标高还必须适应拟保留的现状物和地表水的排放。2 竖向控制应包括下列内容 山顶 最高水位.常水位,最低水位,水底。驳岸顶部。园路主要转折点、交叉点和变坡点 主要建筑的底层和室外地坪。各出入口内,外地面,地下工程管线及地下构筑物的埋深、园内外佳景的相互因借观赏点的地面高程,3.1.3 20。旧城区现状公园改造 旧城区现状公园改造设计应遵循,公园设计规范。最大限度满足有关规划设计指标、3,1。3。21,公园用地选择条件、公园应充分考虑公共安全性和交通便捷性,不宜建设的地质灾害区不应作为公园用地 公园绿地的用地条件应适宜市民游憩活动,应方便老人和儿童使用和车辆出入,一般公园必须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用地.含水体.坡度在25度以下.并且坡度在25度以下的陆地面积不得少于公园总面积的十分之一、且坡度在25度以下的陆地面积应满足公园设计功能的需求。公园内部各项用地比例须符合 公园设计规范,有关规定。严禁在公园内建设任何与公园管理设施无关的设施 按规定须布置的设施不宜布置在公园临街城市道路一侧、公园用地内严禁以房代墙,栏、3、1,3.22 公园绿地周边建筑环境控制,公园绿地周边建筑应做出不同景观点的景观视觉分析 加强公园绿地外围空间控制、并对公园外围环境做出景观分析。避免公园周围净空环境及建筑高度失控而破坏公园环境 3,1 3.23。公园绿地用地规模的控制、在旧城区进行相应的公园规划建设时,应尽量扩大公园规模。在新区必须预留具有合理服务半径的公园.并按公园类型确定用地规模.适当预留发展用地、3 1.4、公园绿地指标.3.1。4、1,在编制和修订城乡总体规划时.规划公园绿地人均用地指标应符合大于或等于7.0m2 人的规定,3、1、4,2,在编制和修订城乡总体规划时,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为第Ι级的城市、规划人均公园绿地指标可适当降低.但不得小于5.0m2.人,3。1.4,3.在编制和修订镇建设规划时 镇区公园绿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为2,12,其中中心镇为5.12,现状人均公园绿地指标较低的镇、规划公园绿地占建设用地的比例取低限值,邻近旅游区及现状绿地较多的镇 其公园绿地所占比例可大于上限.镇区城镇人口的人均公园绿地指标不得小于2m2。人,3.1 4.4,综合公园全园面积不宜小于10hm2.3。1.4,5,独立的其它专类公园面积宜大于2hm2。3、1。4,6。植物园全园面积宜大于40hm2,专类植物园全园面积宜大于20hm2,3 1。4、7,动物园全园面积宜大于20hm2。专类动物园全园面积宜在5,20hm2之间 3,1,4 8 儿童公园全园面积宜大于2hm2,3。1.4、9。居住区公园的面积不小于1hm2、服务半径为0。5,1、0km 3。1 4 10.小区游园面积宜大于0,5hm2.不小于0,4hm2,服务半径为0。3,0。5km.小区游园绿地在进行城市建设用地平衡时、不纳入公园绿地统计指标,应作为居住用地指标.但在进行城市绿地统计时 应纳入公园绿地指标 不应作为居住绿地重复统计、3。1 4。11,公园绿地中的街旁绿地、游乐公园。体育公园及其它专类公园,绿化占地比例应大于等于65 重庆市都市区街旁绿地的绿化占地比例应不小于街旁绿地用地的50、3,1.4,12,居住区内公园绿地的总指标 应根据居住人口规模分别达到、组团不小于0。5m2、人,小区、含组团、不少于1、0m2、人,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不少于1、5m2.人 并就根据居住区规划布局形式统一安排,灵活使用。旧区改建可酌情降低。但不得低于相应指标的70,都市区新规划居住区公园绿地面积应不低于2平方米 人.现状公园绿地指标不足的居住区应通过改造达到1。2m2 人.3。1。4.13.居住区中心绿地设置至少应有一个边与相应级别的道路相邻.绿化面积 含水面,不宜小于70.便于居民休憩、散步和交往之用,宜采用开敞式,以绿篱或其它通透式院墙栏杆作分隔 3.1.4。14,各类块状带状公园绿地应同时满足宽度不小于8m,面积不小于400m2,3,1,4 15 工业区范围的游园面积宜大于500m2 服务半径宜小于250m.3。1,4,16。在长江,嘉陵江上修建桥梁,桥头为新建区时.每座桥应建设1处不小于30、000m2的桥头公园绿地 有用地条件和景观要求的应在每座桥两侧各建1处桥头公园绿地.总面积不小于50.000m2,大桥桥头为旧城区时,为满足城市景观需要。应结合旧城区成片改造和公园绿地配套要求,保留桥头公园绿地位置 面积不小于20,000m2、3。1、4。17 公园绿地周边环境绿地率控制 在编制详细规划时、公园周边建设地块的绿地率宜按 表3,1 4.17进行控制、表3,1.4。17,公园周边建设地块绿地率控制表区域范围绿地率指标范围绿地率指标公园外围100m以内45,100。300m40。3,1、4,18,河流两侧环境绿地率控制.在编制详细规划时.河流两侧建设地块的绿地率宜按表3,1 4,18进行控制,表3 1 4 18.河流两侧建设地块绿地率控制表区域范围绿地率指标范围绿地率指标长江 嘉陵江两侧150m内45,150.300m40,次级河流两侧100m内45。100,200m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