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建筑间距建筑间距的通则建筑间距应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 消防,防灾,管线埋设和视觉卫生等要求,并结合建设用地的实际情况而确定、建筑间距平行布置的低层.多层、中高层居住建筑的间距,朝向为南北向的,指正南北向和南偏东、西。45度以内 含45度。下同,其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0倍。朝向为东西向的,指正东西向和东,西.偏南45度以内、不含45度.下同.其间距不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0 8倍。低层居住建筑之间的最小正向间距为6米,低层居住建筑与多层.中高层居住建筑的最小正向间距为9米,垂直布置的低层,多层 中高层居住建筑的间距。南北向的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0 7倍。且其最小值为6米、东西向的间距,不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0 6倍、且其最小值为6米,建筑山墙宽度14米以下的,其间距按垂直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 建筑山墙宽度大于14米的 其间距按平行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既非平行也非垂直布置时低层.多层、中高层居住建筑的间距。当两幢建筑的夹角小于或等于30度时,其最小间距按平行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当两栋建筑的夹角大于30度。小于或等于60度时,最小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当东西向时采用较高建筑高度,的0 7倍,当两幢建筑的夹角大于60度时.其最小间距按垂直布置的居住建筑控制,有开窗时,一般指客厅,居室窗 下同 的山墙间距,低层居住建筑与多层。低层居住建筑的山墙间距不小于6米。与中高层居住建筑的山墙间距不小于9米,多层、中高层居住建筑的山墙间距不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0。5倍。无开窗时的山墙间距.多层与多层.低层居住建筑山墙间距不小于6米 中高层与多层,中高层居住建筑山墙间距不小于9米.住宅底层为商店或其它非居住用房时,其间距的计算不应扣除底层的高度 但同一裙房之上的几幢建筑.计算间距时的建筑高度可从裙房屋顶算起 医院病房楼.休 疗。养院住宿楼,幼儿园,托儿所和大,中,小教学楼与相邻建筑的间距应符合表4,1的规定,表4。1.特殊建筑的间距规定建筑性质 建筑间距、备注.托儿所,幼儿园 南向建筑高度1 2倍.学校,南向建筑高度1.1倍.两教室长向相对间距不少于25米,医院病房楼、休.疗 养院住宿楼,南向建筑高度1 1倍,非居住建筑 第4 7所列的非居住建筑除外,的间距 多层非居住建筑平行布置时的间距最小值不应小于10米,低层非居住建筑与多层.低层非居住建筑平行布置的间距按消防间距的规定控制.但最小值不应小于6米,以其它形式布置的非居住建筑的间距 按消防间距的规定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