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建设用地、2、1 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内、单宗建设用地面积未达到下表规定的最小面积的.不应进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表2,1、建设项目基地面积下限表.m2.对未达到表2 1规定的最小面积、但有下列情况之一,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先制定修建性详细规划后进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邻接土地已经完成建设或为既成道路 河道或有其他类似情况,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二.因城市规划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等的限制、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2.2。零星开发的单个土地权属人用地或形状不规则、周边角用地多的建设用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会同土地等有关部门统筹制定修建性详细规划,征得相邻权益人同意后进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保证新建建筑及既有建筑等的人居环境和公共利益,2.3 占地面积在30000m2以上的成片开发区 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工矿企业等综合功能区、应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作为其占地内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依据.2.4、建设用地根据其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 其分类标准按照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CBJ,137.90,执行.2、5 建设项目专用的机动车停车场,库.及其他交通集散场地,消防通道,绿地等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应在建设用地范围内统筹解决。2,6.建设用地的使用性质应符合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原则,其用地使用应保证总体规划确定的主要功能、并按照表2.6规定的适建范围进行配置,表2、6。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注,为允许设置、为不允许设置、为有条件允许设置、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制定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确定,2.7、建设项目的使用性质不符合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不符合表2、6的适建性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应作出规划许可 但因进行重大基础设施或社会公益性项目建设 确需变更规划建设的,应当按程序修改相关的规划并报请批准后作出规划许可 2、8。各类建筑项目的建筑密度.容积率上限按表2,8的规定进行控制.表2、8,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注.综合类建筑按不同性质建筑面积比例折算,不同类型住宅混合组成的住宅用地控制指标.按不同类型住宅面积所占比例折算。旧城改造中,单个建筑项目,符合详细规划、且满足日照间距,绿地率.停车率等要求的。可以突容积控制指标.本表不计入地下部分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