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总体设计4,1.现状处理4、1,1,现状调查评价的内容包括建筑物 构筑物的结构,基础的坚固程度,文物的历史价值、艺术水平和植物的生长状况,珍稀程度,树龄等.处理意见包括保护。保留 迁移或移植、拆除或伐除等,4.1、2,公园设计应因地制宜、充分保护和利用原有的自然及景观资源 并与设计景观充分结合、4、1、3 公园用地应该是安全无污染的,在城市建设用地日益紧张的现实条件下,当前不少公园是建在生态恢复绿地之上 有些公园的建设基址曾经是城市的垃圾填埋场,废弃的矿坑或其他工业废弃地等、这类用地的土壤,地下水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情况,作为向公众开放的游憩地,必须考虑建成后的使用安全和公众的健康安全、因此、公园进行设计之前.此类用地应该已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确认适宜向公众开放 4.1,5 从行洪安全角度出发 蓄滞洪区。洪泛区及行洪通道内不宜建设影响排洪的设施。但可利用其地势低.便于集水的优势建设雨水控制利用设施 公园用地内原有湿地,河湖水系也应避免被侵占 填埋。防止破坏生态平衡 4.1.6.公园中的文物应予以保留.并结合到景观设计中,成为游览的景点,4,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规定,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 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均属古树名木、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存在于公园建设基址内的古树名木。既是珍贵的活文物,又可成为园中的主要景点 应与有价值的文物同等对待,设计师必须采取积极的措施为其健康生长创造条件.公园中至少要保证65 以上的用地为绿化用地.以植物造景和发挥生态效益为主.出现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的情况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因此条文中提出严禁砍伐和移植古树名木 4、1,10、原有地下物的位置和体量不易被发现,必须在设计图上注明 以免在施工时发生损坏或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