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总体设计4。1、现状处理4。1。1、现状调查评价的内容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基础的坚固程度,文物的历史价值 艺术水平和植物的生长状况、珍稀程度,树龄等。处理意见包括保护.保留 迁移或移植.拆除或伐除等、4.1,2、公园设计应因地制宜,充分保护和利用原有的自然及景观资源,并与设计景观充分结合。4,1。3.公园用地应该是安全无污染的。在城市建设用地日益紧张的现实条件下,当前不少公园是建在生态恢复绿地之上、有些公园的建设基址曾经是城市的垃圾填埋场、废弃的矿坑或其他工业废弃地等、这类用地的土壤、地下水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情况、作为向公众开放的游憩地。必须考虑建成后的使用安全和公众的健康安全,因此、公园进行设计之前,此类用地应该已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确认适宜向公众开放、4,1。5 从行洪安全角度出发,蓄滞洪区。洪泛区及行洪通道内不宜建设影响排洪的设施.但可利用其地势低,便于集水的优势建设雨水控制利用设施。公园用地内原有湿地、河湖水系也应避免被侵占 填埋。防止破坏生态平衡 4 1,6 公园中的文物应予以保留、并结合到景观设计中,成为游览的景点 4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规定,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 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均属古树名木,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存在于公园建设基址内的古树名木,既是珍贵的活文物,又可成为园中的主要景点.应与有价值的文物同等对待,设计师必须采取积极的措施为其健康生长创造条件 公园中至少要保证65,以上的用地为绿化用地、以植物造景和发挥生态效益为主、出现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的情况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因此条文中提出严禁砍伐和移植古树名木 4 1,10,原有地下物的位置和体量不易被发现 必须在设计图上注明 以免在施工时发生损坏或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