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总体设计4,1 现状处理4 1,1,对公园范围内的现状地形 水体.建筑物。构筑物 植物,地上或地下管线和工程设施。应进行调查 作出评价.并提出处理意见,4,1,2,现状有纪念意义,生态价值、文化价值或景观价值的风景资源。应结合到公园内景观设计中.4、1 3。公园用地不应存在污染隐患,在可能存在污染的基址上建设公园时。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估结果,采取安全,适宜的消除污染技术措施,4,1,4.当保留公园用地内原有自然岩壁、陡峭边坡。并在其附近设置园路、游憩场地,建筑等游人聚集的场所时 应对岩壁,边坡做地质灾害评估、并应根据评估结果采取安全防护或避让措施。4、1,5。公园设计不应填埋或侵占原有湿地,河湖水系。滞洪或泛洪区及行洪通道,4、1。6,有文物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遗址绿地,应加以保护并结合到公园内景观之中。4,1、7。公园内古树名木严禁砍伐或移植,并应采取保护措施、4,1,8,古树名木的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古树名木保护范围的划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成林地带为外缘树树冠垂直投影以外5m所围合的范围、2。单株树应同时满足树冠垂直投影以外5m宽和距树干基部外缘水平距离为胸径20倍以内,2.保护范围内,不应损坏表土层和改变地表高程,除树木保护及加固设施外,不应设置建筑物.构筑物及架.埋,设各种过境管线,不应栽植缠绕古树名木的藤本植物,4、1 9.原有健壮的乔木,灌木。藤本和多年生草本植物宜保留利用 4。1。10 在保留的地下管线和工程设施附近进行设计时。应提出对原有物的保护措施和施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