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总体设计4。1。现状处理4,1 1.对公园范围内的现状地形 水体,建筑物、构筑物,植物,地上或地下管线和工程设施 应进行调查,作出评价、并提出处理意见.4,1.2,现状有纪念意义 生态价值,文化价值或景观价值的风景资源、应结合到公园内景观设计中,4,1、3。公园用地不应存在污染隐患.在可能存在污染的基址上建设公园时。应根据环境影响评估结果 采取安全,适宜的消除污染技术措施、4,1,4,当保留公园用地内原有自然岩壁 陡峭边坡。并在其附近设置园路,游憩场地、建筑等游人聚集的场所时.应对岩壁,边坡做地质灾害评估 并应根据评估结果采取安全防护或避让措施,4.1,5、公园设计不应填埋或侵占原有湿地。河湖水系。滞洪或泛洪区及行洪通道、4、1.6,有文物价值的建筑物 构筑物.遗址绿地.应加以保护并结合到公园内景观之中 4 1,7、公园内古树名木严禁砍伐或移植.并应采取保护措施 4,1,8 古树名木的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 古树名木保护范围的划定应符合下列规定、1、成林地带为外缘树树冠垂直投影以外5m所围合的范围、2。单株树应同时满足树冠垂直投影以外5m宽和距树干基部外缘水平距离为胸径20倍以内,2,保护范围内.不应损坏表土层和改变地表高程 除树木保护及加固设施外、不应设置建筑物,构筑物及架 埋。设各种过境管线 不应栽植缠绕古树名木的藤本植物、4,1 9 原有健壮的乔木,灌木,藤本和多年生草本植物宜保留利用.4 1、10 在保留的地下管线和工程设施附近进行设计时。应提出对原有物的保护措施和施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