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总体设计4。1。现状处理4。1、1、现状调查评价的内容包括建筑物 构筑物的结构.基础的坚固程度.文物的历史价值、艺术水平和植物的生长状况、珍稀程度、树龄等.处理意见包括保护,保留 迁移或移植.拆除或伐除等、4,1.2.公园设计应因地制宜 充分保护和利用原有的自然及景观资源。并与设计景观充分结合.4。1.3,公园用地应该是安全无污染的,在城市建设用地日益紧张的现实条件下,当前不少公园是建在生态恢复绿地之上。有些公园的建设基址曾经是城市的垃圾填埋场。废弃的矿坑或其他工业废弃地等,这类用地的土壤 地下水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情况 作为向公众开放的游憩地。必须考虑建成后的使用安全和公众的健康安全、因此,公园进行设计之前.此类用地应该已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确认适宜向公众开放,4 1。5,从行洪安全角度出发.蓄滞洪区、洪泛区及行洪通道内不宜建设影响排洪的设施.但可利用其地势低、便于集水的优势建设雨水控制利用设施,公园用地内原有湿地。河湖水系也应避免被侵占 填埋,防止破坏生态平衡。4,1,6,公园中的文物应予以保留,并结合到景观设计中、成为游览的景点,4、1 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规定.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均属古树名木 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存在于公园建设基址内的古树名木 既是珍贵的活文物,又可成为园中的主要景点.应与有价值的文物同等对待,设计师必须采取积极的措施为其健康生长创造条件.公园中至少要保证65,以上的用地为绿化用地,以植物造景和发挥生态效益为主 出现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的情况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因此条文中提出严禁砍伐和移植古树名木.4。1。10.原有地下物的位置和体量不易被发现 必须在设计图上注明。以免在施工时发生损坏或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