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总体设计4、1.现状处理4,1.1。现状调查评价的内容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基础的坚固程度,文物的历史价值,艺术水平和植物的生长状况 珍稀程度。树龄等,处理意见包括保护 保留,迁移或移植,拆除或伐除等.4.1、2、公园设计应因地制宜。充分保护和利用原有的自然及景观资源。并与设计景观充分结合,4。1 3.公园用地应该是安全无污染的.在城市建设用地日益紧张的现实条件下 当前不少公园是建在生态恢复绿地之上,有些公园的建设基址曾经是城市的垃圾填埋场,废弃的矿坑或其他工业废弃地等,这类用地的土壤.地下水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情况。作为向公众开放的游憩地、必须考虑建成后的使用安全和公众的健康安全 因此 公园进行设计之前。此类用地应该已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确认适宜向公众开放 4,1,5.从行洪安全角度出发、蓄滞洪区、洪泛区及行洪通道内不宜建设影响排洪的设施 但可利用其地势低,便于集水的优势建设雨水控制利用设施 公园用地内原有湿地,河湖水系也应避免被侵占,填埋。防止破坏生态平衡,4。1、6,公园中的文物应予以保留,并结合到景观设计中、成为游览的景点,4。1,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 规定.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 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均属古树名木,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 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存在于公园建设基址内的古树名木。既是珍贵的活文物.又可成为园中的主要景点,应与有价值的文物同等对待、设计师必须采取积极的措施为其健康生长创造条件。公园中至少要保证65,以上的用地为绿化用地,以植物造景和发挥生态效益为主.出现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的情况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因此条文中提出严禁砍伐和移植古树名木,4。1.10、原有地下物的位置和体量不易被发现,必须在设计图上注明 以免在施工时发生损坏或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