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总体设计4。1.现状处理4,1,1,现状调查评价的内容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基础的坚固程度。文物的历史价值、艺术水平和植物的生长状况,珍稀程度.树龄等,处理意见包括保护,保留,迁移或移植。拆除或伐除等。4,1、2。公园设计应因地制宜.充分保护和利用原有的自然及景观资源、并与设计景观充分结合.4,1 3.公园用地应该是安全无污染的,在城市建设用地日益紧张的现实条件下,当前不少公园是建在生态恢复绿地之上。有些公园的建设基址曾经是城市的垃圾填埋场.废弃的矿坑或其他工业废弃地等,这类用地的土壤、地下水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情况.作为向公众开放的游憩地 必须考虑建成后的使用安全和公众的健康安全。因此.公园进行设计之前.此类用地应该已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确认适宜向公众开放,4。1。5。从行洪安全角度出发.蓄滞洪区、洪泛区及行洪通道内不宜建设影响排洪的设施.但可利用其地势低.便于集水的优势建设雨水控制利用设施、公园用地内原有湿地,河湖水系也应避免被侵占 填埋,防止破坏生态平衡。4 1.6,公园中的文物应予以保留。并结合到景观设计中.成为游览的景点。4、1,7。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 规定 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均属古树名木.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 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存在于公园建设基址内的古树名木.既是珍贵的活文物、又可成为园中的主要景点,应与有价值的文物同等对待,设计师必须采取积极的措施为其健康生长创造条件 公园中至少要保证65 以上的用地为绿化用地 以植物造景和发挥生态效益为主 出现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的情况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因此条文中提出严禁砍伐和移植古树名木,4.1.10。原有地下物的位置和体量不易被发现,必须在设计图上注明、以免在施工时发生损坏或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