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总体设计4.1。现状处理4。1,1.现状调查评价的内容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的结构。基础的坚固程度 文物的历史价值、艺术水平和植物的生长状况。珍稀程度.树龄等 处理意见包括保护.保留 迁移或移植 拆除或伐除等.4.1、2,公园设计应因地制宜、充分保护和利用原有的自然及景观资源,并与设计景观充分结合,4.1。3、公园用地应该是安全无污染的 在城市建设用地日益紧张的现实条件下,当前不少公园是建在生态恢复绿地之上 有些公园的建设基址曾经是城市的垃圾填埋场.废弃的矿坑或其他工业废弃地等。这类用地的土壤、地下水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污染情况,作为向公众开放的游憩地。必须考虑建成后的使用安全和公众的健康安全。因此.公园进行设计之前,此类用地应该已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并确认适宜向公众开放,4,1 5,从行洪安全角度出发。蓄滞洪区。洪泛区及行洪通道内不宜建设影响排洪的设施 但可利用其地势低,便于集水的优势建设雨水控制利用设施,公园用地内原有湿地 河湖水系也应避免被侵占.填埋,防止破坏生态平衡,4,1 6 公园中的文物应予以保留.并结合到景观设计中,成为游览的景点.4。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规定、百年以上树龄的树木、稀有,珍贵树木。具有历史价值或者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均属古树名木,严禁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因特殊需要迁移古树名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存在于公园建设基址内的古树名木,既是珍贵的活文物,又可成为园中的主要景点。应与有价值的文物同等对待 设计师必须采取积极的措施为其健康生长创造条件 公园中至少要保证65,以上的用地为绿化用地,以植物造景和发挥生态效益为主,出现砍伐或者迁移古树名木的情况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因此条文中提出严禁砍伐和移植古树名木。4 1,10 原有地下物的位置和体量不易被发现,必须在设计图上注明。以免在施工时发生损坏或安全事故。